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庆阳法律咨询 > 庆阳离婚法律咨询 > 离婚协议中违约金按日息写多少

离婚协议中违约金按日息写多少

刘* 甘肃-庆阳 离婚咨询 2026.01.05 11:28:46 444人阅读

离婚协议违约金按日息写多少

其他人都在看:
庆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庆阳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协议违约金日息建议约定为日万分之五至万分之十,具体结合违约情形及实际损失综合确定。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违约金约定要合理,不能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不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调整。实践中,离婚协议违约金日息参考资金占用损失和公平原则确定,日万分之五至万分之十的范围能起到约束作用,也不易被认定不合理。若日息超过万分之十五,可能会被对方主张调整,法院会根据实际损失、履约情况、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降低。违约金条款要明确违约行为,如未按时支付财产分割款、未履行房屋过户义务等,还要考虑双方实际履行能力,避免约定过高导致协议难以执行。如果在离婚协议违约金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协议合法有效且可执行。

2026-01-05 16:09:03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协议违约金日息无明确法律规定,应遵循违约金合理性原则,不得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否则可请求法院调整。实践中建议将日息控制在万分之五至万分之十之间,这样既能起到约束作用,又不易被认定不合理。
2.解决措施和建议:
-明确违约行为具体情形,如未按时支付财产分割款、未履行房屋过户义务等,确保主张违约金时有明确依据。
-兼顾双方实际履行能力,避免约定过高违约金导致协议难以执行。
-结合违约情形及实际损失综合确定违约金日息,保障条款合法有效且具备可执行性。

2026-01-05 14:33:16 回复
咨询我

1.法律未明确规定离婚协议里违约金的日息标准,不过要按照《民法典》里违约金需合理的原则来定。要是违约金比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高太多,当事人能请求法院适当调整。
2.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违约金日息一般参考资金占用损失,依据公平原则来确定,建议定在日万分之五到万分之十。这个范围既能约束违约行为,又不会因过高被判定不合理。要是日息超过万分之十五,对方可能会要求调整,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损失,结合履约情况、过错程度等因素适当降低。
3.违约金条款要明确违约行为,像没按时付财产分割款、没完成房屋过户等,这样主张违约金时才有明确依据。同时,要考虑双方实际履行能力,别定出对方无法承受的违约金,导致协议难以执行。
4.总体来说,离婚协议违约金日息建议定在日万分之五到万分之十,具体要结合违约情形和实际损失确定,保证条款合法有效且能执行。

2026-01-05 13:39:5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民法典》未明确规定离婚协议违约金日息标准,仅要求遵循违约金合理性原则,即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否则当事人可请求法院调整。
(2)实践中,离婚协议违约金日息常参考资金占用损失与公平原则,建议控制在日万分之五至万分之十,此范围能起到约束作用且不易被认定不合理。
(3)若约定日息超过日万分之十五,对方可能主张调整,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结合履约情况、过错程度等酌情降低。
(4)违约金条款要明确违约行为情形,如未按时支付财产分割款等,且要兼顾双方实际履行能力。

提醒:约定离婚协议违约金日息要综合考虑违约情形和实际损失,过高或不合理约定可能面临调整,建议咨询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可执行。

2026-01-05 13:29:53 回复
咨询我

(一)违约金日息设定要合理,建议控制在日万分之五至万分之十之间,避免过高被认定不合理,面临对方主张调整风险。
(二)明确违约行为具体情形,像未按时支付财产分割款、未履行房屋过户义务等,为主张违约金提供明确依据。
(三)兼顾双方实际履行能力,避免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对方承受范围,保证协议可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6-01-05 12:42:04 回复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违约金、利息等合计年利息超过36%以上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已经归还的也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24%到36%之间的部分,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该部分利息,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已经归还的,借款人也不能要求返还。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