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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涉及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诉讼解决。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按不同主张情况处理;房屋未取得完全所有权时,协商不成法院先判使用,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离婚时未还清贷款的夫妻共同房屋,若双方都主张所有权,采用竞价,出价高者得房并补偿对方,剩余贷款自己还;仅一方主张,取得方补偿对方房屋现值减剩余贷款后的一半,贷款自行承担;双方都不主张,法院拍卖,价款先还贷款,剩余分割。若房屋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协商不成法院不直接判归属,先判一方使用,等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起诉分割。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离婚双方在处理此类房产问题时的合法权益。若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遇到类似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05 13:2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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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涉及未还清贷款房屋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法院会依不同情形处理。若双方都要房屋,通过竞价确定归属,出价高者得房并补偿对方,剩余贷款由其偿还;若仅一方要房,取得方补偿另一方房屋现值减剩余贷款后的一半,自行承担剩余贷款;若双方都不要房,法院拍卖房屋,价款先还贷款,剩余部分分割。若房屋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协商不成时法院不宜判所有权归属,可判一方使用,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分割。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双方在离婚前应尽量友好协商,明确房屋处理意向,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消耗。
-若选择诉讼,要准备好房屋相关的购买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对于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使用方应妥善维护房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影响后续分割。
2026-01-05 13:00: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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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遇到还有贷款没还清的房子,要是夫妻两人商量不好,就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第一,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房子,那就可以通过竞价的办法来决定房子归谁。谁出的价格高,房子就归谁,然后这人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剩下的贷款也由取得房子的一方接着还。
第二,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子,那取得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金额是房子现在的价值减去剩下的贷款后的一半,剩下的贷款就由取得房子的一方自己还。
第三,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法院可以把房子拍卖掉。拍卖得到的钱先把剩下的贷款还上,剩下的钱夫妻两人再分。
要是房子还没拿到完全的所有权,夫妻商量不好时,法院不会直接判决房子归谁,而是会先判由一方使用。等拿到完全所有权后,夫妻双方可以再去法院起诉分割房子。
2026-01-05 11:1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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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涉及未还清贷款的房屋,若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无法协商,可通过诉讼解决。若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采用竞价方式,出价高者得房,向对方支付补偿并承担剩余贷款。
(2)若仅一方主张所有权,取得方要给另一方房屋现值减去剩余贷款后一半的补偿,同时自行承担剩余贷款。
(3)若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法院会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先还贷款,剩余部分双方分割。
(4)若房屋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协商不成时法院不会直接判所有权归属,而是先判一方使用,等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另行起诉分割。
提醒:处理这类离婚房产问题时,要注意保留购房及还款相关凭证。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5 10:1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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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双方对未还清贷款房屋归属无法协商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双方都想要房屋,可进行竞价,出价高者得房,给对方补偿并继续还剩余贷款。
2.仅一方要房屋,取得方给对方房屋现值减去剩余贷款后一半的补偿,自行承担剩余贷款。
3.双方都不要房屋,法院拍卖,价款先还贷款,剩余部分双方分割。
(二)若房屋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协商不成法院不直接判归属,可先判一方使用,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6-01-05 08:32: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