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权利义务,遇对方以孩子威胁侵犯自身权益,可协商、诉讼解决,严重时可主张变更抚养权或报案处理。
法律解析: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当对方以孩子威胁,侵犯自身对子女的探望权或正常抚养权利时,先协商是比较温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探望权行使方式或维护对子女的合法权利。若对方威胁行为限制子女与自己正常接触或损害子女身心健康,可主张变更抚养权。若对方威胁行为涉嫌违法,像限制人身自由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依法处理。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1.离婚后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若一方以孩子威胁,侵犯另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或正常抚养权利,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解决措施与建议:
-遇到此类情况可先尝试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明确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或维护对子女的合法权利。
-若对方威胁行为限制子女与自己正常接触或损害子女身心健康,可主张变更抚养权。
-若对方威胁行为涉嫌违法,如限制人身自由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依法处理。
1.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权利与义务。
2.要是对方拿孩子威胁,侵犯了自己对孩子的探望权或正常抚养权,可先尝试和对方协商解决。
3.若协商不成,可依据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明确探望权的行使方式,维护自己对孩子的合法权益。
4.若对方威胁限制孩子和自己正常接触,或者有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5.若对方威胁行为涉嫌违法,如限制人身自由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子女都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益。
(2)当一方以孩子威胁,侵犯另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或正常抚养权利时,协商是优先考虑的解决方式,通过和平沟通达成共识。
(3)若协商无果,可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明确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或维护自身对子女的合法权利。
(4)若对方威胁行为限制子女与自己正常接触,或损害子女身心健康,可主张变更抚养权。
(5)若对方威胁行为涉嫌违法,如限制人身自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提醒:遇到对方以孩子威胁的情况,要冷静处理,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当对方以孩子威胁,侵犯对子女的探望权或正常抚养权利时,先尝试与对方心平气和地协商,表明自身合理诉求,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二)若协商无果,可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明确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或维护对子女的合法权利。
(三)若对方威胁行为限制子女与自己正常接触,或有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可主张变更抚养权。
(四)若对方威胁行为涉嫌违法,如限制人身自由等,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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