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公房不能直接赠送给他人,因为公房所有权归国家或单位,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赠送属所有权处分行为,承租人无权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2.离婚处理公房通常是对使用权分割,如协商一方继续承租或变更承租人,不涉及所有权转移。若承租人未经所有权人同意约定赠送公房,该约定因无权处分而无效。
3.若要赠送公房,需先合法取得所有权,比如按房改政策将公房购买转为私房,此后所有权人可依法处分。在此之前,赠送公房所有权的行为无法律依据,不产生法律效力。
4.解决措施和建议:离婚时涉及公房处理,双方应明确只能就使用权协商分割,避免擅自约定赠送。若有赠送需求,先了解房改政策并按规定购买公房取得所有权后再进行处分。
1.离婚时,公房不能直接送人。因为公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或单位,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赠送是对所有权的处理,承租人不能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2.离婚处理公房,主要是分割使用权,像协商让一方继续承租或变更承租人,这都不涉及所有权转移。要是承租人没经所有权人同意就约定赠送公房,这个约定因为无权处分是无效的。
3.想把公房送给别人,得先合法取得所有权,比如按房改政策把公房买下来变成私房,这样所有权人就能依法处理房子了。在取得所有权之前,赠送公房所有权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不产生法律效力。所以,离婚时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不能直接赠送公房。
法律分析:
(1)公房所有权归国家或单位,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离婚时,赠送行为是对所有权的处分,承租人无权对无所有权的公房进行赠送。
(2)离婚处理公房主要是使用权分割,像协商由一方继续承租或变更承租人,不涉及所有权转移。
(3)若承租人擅自约定赠送公房,因无权处分该约定无效。
(4)要赠送公房,需先合法取得所有权,如按房改政策购买转为私房,此时所有权人才能依法处分。
提醒:离婚时涉及公房处理,切勿擅自约定赠送,应先明确自身权利,若有相关需求,建议咨询以获取更合适的解决方案。
(一)在离婚时若想处理公房,不要尝试直接赠送,应先明确公房所有权归属国家或单位,自己仅拥有使用权。
(二)双方可就公房使用权进行协商,确定由一方继续承租或变更承租人,合理分割使用权。
(三)若有赠送公房的想法,要先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房,使其转为私房,取得所有权后再依法进行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条虽主要针对共有财产处分,但原理上说明无所有权的人不能随意处分财产,对应离婚时承租人无所有权不能直接赠送公房的情况。
专业解答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应由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若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则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据此,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律师解析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宅基地可以赠与。 地随房走,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赠与,因此房子和宅基地使用权一起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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