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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无谅解书咋办

朱* 甘肃-兰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6.01.04 02:50:02 325人阅读

寻衅滋事无谅解书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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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侦查阶段,无谅解书时,犯罪嫌疑人需如实供述自身罪行,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开展调查。依据法律规定,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若因其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可减轻处罚。

(2)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主动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3)审判阶段,被告人应向法院表明悔罪态度,法院会综合案件事实、证据、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裁判,谅解书并非量刑的唯一考量因素。

提醒:
寻衅滋事案件中,谅解书并非解决问题的必需材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重视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针对性应对方案。

2026-01-04 10: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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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寻衅滋事案件处于侦查阶段且无谅解书,犯罪嫌疑人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以此争取从宽处理。

(二)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犯罪嫌疑人可主动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在量刑建议中考虑从宽因素。

(三)案件到了审判阶段,被告人可向法院明确表达悔罪态度,法院会综合全案的事实证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谅解书并非量刑的唯一考量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026-01-04 08:4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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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案件中无谅解书仍可争取从宽处理。侦查阶段,涉案人员如实供述自身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依法可从轻处罚;若因此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还能减轻处罚。

审查起诉阶段,涉案人员主动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审判阶段,涉案人员可向法院明确表达悔罪态度,法院会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及行为情节作出判决。谅解书并非量刑的唯一考量因素,司法机关会依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裁判。

2026-01-04 07:0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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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寻衅滋事案件中即使没有谅解书,也可通过不同诉讼阶段的积极行为争取从宽处理,并非无法解决问题。

法律解析:
没有谅解书并非影响寻衅滋事案件处理的唯一因素,司法机关会综合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裁判。具体可从以下阶段采取积极行动争取从宽处理:(1)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调查,根据法律规定,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减轻处罚。(2)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3)审判阶段,向法院表明悔罪态度,法院会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及情节作出判决。如果遇到寻衅滋事相关案件,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指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4 05:2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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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案件中即便未取得谅解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可通过合法途径争取从宽处理,司法机关会综合全案情况依法裁判,谅解书并非唯一量刑依据。

1.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应如实供述自身罪行,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开展调查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从轻处罚;若因如实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还可减轻处罚。

2.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主动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会结合案件具体情节,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3.审判阶段,被告人需向法院明确表达悔罪态度,法院会综合案件事实证据、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公正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谅解书在量刑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司法机关始终以案件本身的客观情况为核心裁判依据,不会仅凭谅解书决定最终处罚结果。

2026-01-04 04:41:2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写明双方名字、身份证号,详细写清发生事情的经过,造成什么后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赔偿协议,自愿赔偿对方损失。对方同意谅解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请求公安机关予以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写明双方名字、身份证号,详细写清发生事情的经过,造成什么后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赔偿协议,自愿赔偿对方损失。对方同意谅解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请求公安机关予以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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