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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未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胡* 新疆-石河子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6.01.03 09:02:07 347人阅读

另一方未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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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另一方未到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认定书作出后会送达给未到场当事人,当事人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法律解析: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并非以当事人到场为必要条件。认定书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认定书作出后,会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给未到场的当事人,若无法直接送达则会公告送达。当事人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可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您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遇到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3 15: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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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另一方未到场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认定书依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不以当事人到场为必要条件。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将认定书送达未到场当事人,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无法直接送达时可公告送达。
3.若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书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流程制作和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
2.当事人收到认定书后,若有异议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2026-01-03 13:45: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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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另一方未到场,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现场勘验、调查情况以及相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2.认定书的作出无需当事人必须到场。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把认定书送达未到场的当事人,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若无法直接送达,则可进行公告送达。
3.若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2026-01-03 13:1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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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另一方未到场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交警部门依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来制作认定书,这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2)认定书的作出无需当事人都到场,这保障了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避免因一方未到而拖延处理。
(3)对于未到场的当事人,交警会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认定书,若无法直接送达则可公告送达。
(4)当事人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提醒:
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要及时查看,若有异议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避免错过时机。不同交通事故情况复杂,若有疑问可咨询分析。

2026-01-03 11:1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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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不受另一方未到影响,交警会依据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认定书。
(二)认定书作出无需当事人到场,交警会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未到场当事人,无法直接送达时可公告送达。
(三)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6-01-03 10:59:36 回复

答案是退不了,但还是要看具体个案。以下我分出六种情况,为大家做出介绍。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5、认购书中约定当事人不得申请对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买受人以出卖人拒绝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进行修改为由,请求解除预约合同也就是认购书并返还定金的,不会支持。但是当出卖人在签订认购书时,未向买受人出示准备签订也就是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且没有尽到相应提示义务的,买受人可要求返还定金。6、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如在前开发商还未得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你们说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

一、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二、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三、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乏乏催何诎蛊挫坍旦开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扩展资料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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