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伊犁法律咨询 > 伊犁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老公挪用公款所签离婚协议有没有效

老公挪用公款所签离婚协议有没有效

刘** 新疆-伊犁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6.01.03 01:46:26 376人阅读

老公挪用公款所签离婚协议有没有效

其他人都在看:
伊犁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伊犁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生效需满足法定条件,它是夫妻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及相关事项的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是其生效前提。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为真实意思表示的内容有效。
(2)男方挪用公款是刑事违法行为,不过这一行为本身不会直接否定离婚协议效力。
(3)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是双方恶意串通,为逃避男方挪用公款退赔责任而转移财产,损害国家或单位利益,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部分条款。
(4)男方因挪用公款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需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提醒:签订离婚协议时应确保真实自愿且不损害他人利益,若涉及一方违法犯罪及债务问题,要注意协议的合法性,不确定时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3 07:30:01 回复
咨询我

(一)确保离婚协议有效,夫妻双方需自愿达成关于离婚及相关事项的合意,并办理离婚登记。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二)若男方挪用公款,若协议财产分割条款不存在恶意串通、逃避退赔责任、损害国家或单位利益的情况,协议有效。若存在此类情况,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部分条款。
(三)男方挪用公款产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女方不用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此条可用于判断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是否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单位利益而无效。

2026-01-03 07:02:0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协议生效以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一般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为真实意思表示的内容有效;男方挪用公款不直接否定协议效力,但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条款可能被撤销,男方挪用公款债务为个人债务,女方无需共同清偿。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及相关事项的合意,只有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男方挪用公款是刑事违法行为,但这与离婚协议效力没有直接关联。不过,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是双方恶意串通,为逃避男方挪用公款的退赔责任而转移财产,损害了国家或单位利益,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部分条款。同时,男方因挪用公款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女方不用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如果您在离婚协议效力、财产分割等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3 05:16:45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协议效力以满足法定生效要件为前提,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相关事项自愿达成的合意,办理离婚登记是其生效的必要条件。已办理离婚登记时,协议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为真实意思表示的内容有效。
2.男方挪用公款属于刑事违法,但此行为本身不直接否定离婚协议效力。若协议财产分割条款是双方恶意串通,为逃避男方挪用公款退赔责任而转移财产、损害国家或单位利益,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部分条款。同时,男方因挪用公款产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女方无需共同清偿。
3.解决措施和建议:
-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确保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若涉及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要谨慎处理财产分割条款。
-债权人发现财产分割条款可能损害自身利益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撤销相关条款。

2026-01-03 03:20:53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就离婚及相关事宜达成的共识,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协议才会生效。要是双方已经完成离婚登记,协议里那些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表达了双方真实想法的内容就是有效的。
2.男方挪用公款是刑事犯罪行为,但这并不直接导致离婚协议无效。不过,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是双方恶意串通的结果,目的是为了逃避男方挪用公款后的退赔责任,把财产转移走,损害了国家或单位的利益,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部分条款。
3.男方因为挪用公款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女方不用一起偿还。

2026-01-03 02:23:5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协议签订地:经三方友好协商,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一事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一、乙方为甲方雇佣员工。丙方与乙方为夫妻关系。年月日,甲方与(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或商定,建设单位将坐落于的房屋(以下简称:房屋)抵顶给甲方,用于冲抵建设单位应付款项。二、甲方现同意将房屋登记在乙、丙方名下,所有方式为共同共有。乙、丙方仅为登记所有权人,不享有房屋实际所有权及使用权。乙、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抵押、转让等任何方式使用、处分房屋。三、甲方对房屋享有实际所有权及全部使用权。甲方需抵押、变更所有权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房屋,乙、丙方应及时、无条件配合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四、房屋登记在乙、丙方名下,甲方不给予乙、丙方补偿。但由于房屋登记,而给乙、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如乙、丙方怠于履行配合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丙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直接、间接等全部损失。五、如产生纠纷,三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诉至协议签订地解决。六、三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内容认识、理解一致,且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七、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