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撞他人车辆致车辆损坏时,应确认对方因车辆维修无法正常使用车辆,才考虑赔付替代交通费用。
(二)要求对方提供符合合理性与必要性原则的交通费用支出凭证,像公共交通票据、租车合同及费用发票、打车记录等。
(三)判断费用是否合理必要,如选择与事故前日常出行方式相当的费用,若费用过高或与事故无直接关联则无需赔付。
(四)若车辆未影响正常使用,可拒绝赔付替代交通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因此,撞车导致他人车辆损坏产生的合理替代交通费用,属于侵害他人财产造成的损失,侵权人应按规定赔付。
结论:
撞他人车辆致损,因维修使对方无法正常用车,对方产生的合理替代交通费用,侵权人应赔付;若车辆可正常使用或费用与事故无直接关联,无需赔付。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应赔偿合理费用。撞车致车辆损坏,因维修无法正常使用期间,对方为满足日常出行合理需求的替代交通费用,侵权人要承担。不过,该费用要符合合理性与必要性原则,像与事故前日常出行方式相当的公共交通、普通租赁车辆或合理打车费用等,并且对方需提供支出凭证。若车辆未受影响能正常使用,或者交通费和事故没有直接联系,侵权人就不用赔付。如果遇到这类纠纷拿不准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撞他人车辆致损,侵权人需赔偿因车辆维修等客观原因导致对方无法正常使用车辆期间,为满足日常出行等合理需求产生的替代交通费用,这符合民法典中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应赔偿合理费用的规定。
2.该交通费要符合合理性与必要性原则,像与事故前日常出行方式相当的公共交通费用、普通租赁车辆费用或合理打车费用等,且需对方提供支出凭证证明。
3.若车辆未影响正常使用,或者交通费与事故无直接关联,侵权人无需赔付。
解决措施和建议:
1.侵权人在面对赔偿要求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合理的交通费用支出凭证,判断费用是否符合合理性与必要性原则。
2.被侵权人要保留好相关交通费用的支出凭证,确保费用合理必要。
3.双方若对赔偿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1.依据民法典,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要赔偿合理费用。比如撞坏他人车辆,因维修等客观因素使对方无法正常用车,对方为日常出行等合理需求产生的替代交通费用,侵权人要赔付。
2.赔付的交通费要符合合理、必要原则,像和事故前日常出行方式相当的公共交通费用、普通租车费或合理打车费等,并且对方要提供支出凭证证明。
3.若车辆不影响正常使用,或者交通费和事故无直接关系,侵权人无需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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