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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开设赌场罪里,情节严重的认定有明确标准。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三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三十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这些都属于典型的情节严重情形。
(2)涉及网络赌博的,建立赌博网站后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且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并由其接受投注,同样会被认定情节严重。
(3)若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因其危害特殊,也属于情节严重。另外,开设赌场人数众多、影响恶劣、造成参赌人员自杀等严重后果,也可能符合情节严重的认定。司法实践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
提醒:
开设赌场是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涉及以上情节严重情形,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2 17:57: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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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涉及开设赌场案件,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需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收集抽头渔利的账目、赌资流转记录、参赌人员名单等,以确定是否符合数额或人数标准。
(二)对于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等情形,要注重收集相关聊天记录、代理协议等证据。
(三)若出现参赌人员自杀等严重后果,需收集医院证明、警方调查记录等作为情节严重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6-01-02 16:0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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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有多种情形,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包含多方面。如抽头渔利累计达三万元以上、赌资累计达三十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等。还有建立赌博网站供他人组织赌博且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等。另外,开设赌场人数多、影响恶劣、导致参赌人员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不会单一考量某一因素,而是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全面综合判断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果遇到涉及开设赌场罪情节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2 16:0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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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涵盖多方面情形。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三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三十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等明确的量化标准,以及建立赌博网站后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且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等涉及网络赌博的情形,都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同时,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并由其接受投注、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还有开设赌场人数众多、影响恶劣、造成参赌人员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2.解决措施和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全面收集和审查证据,准确认定各项情节。对于涉及网络赌博的案件,要加强技术手段的运用,以查明违法所得、参赌人数等关键信息。此外,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开设赌场罪及情节严重后果的认识,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2026-01-02 15:4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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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开设赌场罪情节是否严重时,要依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具体的认定情形如下:
1.累计抽头渔利超过三万元。
2.累计赌资超过三十万元。
3.累计参赌人数超过一百二十人。
4.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超过三万元。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超过三万元。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让其接受投注。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
8.其他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另外,要是开设赌场涉及人数多、影响很坏,或者导致参赌人员自杀等严重后果,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里,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各种要素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2026-01-02 14:00: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