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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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未参加离婚二次起诉的调解,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本次诉讼程序终结,若想继续离婚诉讼,需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告未参加离婚二次起诉的调解,分两种情形处理。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能缺席判决,但因离婚涉及人身关系,法院通常不会直接缺席判决,可能再次传唤被告。若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参加,比如重大疾病住院等,可向法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法院会视情况另行安排调解时间或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次离婚起诉调解环节,若起诉方未到场,法院会按撤回起诉处理,本次诉讼终止,起诉方需重新提交材料才能再次启动离婚程序。
若被起诉方未到场,分两种情形处理。无合理理由拒不到场的,法院可缺席判决,但因离婚涉及人身关系,一般不会直接缺席,可能再次传唤;有正当理由(如重病住院)的,提交书面说明后,法院会另行安排调解时间或继续审理。
结论:
离婚二次起诉调解时,原告未到场会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场法院可缺席判决但通常谨慎处理,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另行安排调解或审理时间。
法律解析:
(1)原告未到场的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调解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本次离婚诉讼程序终结,若想继续离婚需重新提起诉讼。
(2)被告未到场的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离婚诉讼涉及人身关系,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婚姻权利义务,为保障被告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不会轻易作出缺席判决,可能会再次传唤被告。若被告存在正当理由无法参与调解,比如因重大疾病住院等情况,可向法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调解时间或继续案件审理。
遇到离婚诉讼中调解或开庭相关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明确自身权利义务,避免因程序问题影响自身权益。
离婚二次起诉调解环节中,原告或被告缺席会引发不同法律后果,需依据主体身份明确处理方式与应对建议。
1.原告未到场参与调解的,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本次诉讼程序直接终结。若原告仍希望解除婚姻关系,需重新准备相关材料并提起诉讼,再次启动离婚程序。
2.被告未到场参与调解的,若经法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但离婚诉讼涉及人身关系,为充分保障被告合法权益,法院通常不会直接缺席判决,可能会再次传唤被告。若被告存在重大疾病住院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场,可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调解时间或继续推进案件审理。
法律分析:
(1)原告在离婚二次起诉调解时未到场,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原告若需继续主张离婚,需重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被告在离婚二次起诉调解时未到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处理。若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但因离婚诉讼涉及人身关系,法院一般不会轻易缺席判决,可能会再次传唤被告。
(3)若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参加调解,比如因重大疾病住院等,可向法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法院会视情况另行安排调解时间或继续审理案件。
提醒:
原告应按时参与调解避免撤诉导致诉讼程序重新启动,被告若无法到场需及时向法院提交正当理由的书面说明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同案情的处理细节存在差异,建议有疑问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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