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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他人已申请专利,而你在其申请日前就制造了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做好制造、使用准备,可在原有范围继续实施,这是先用权。
2.若觉得该专利不符合授予条件,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无效,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无新颖性、创造性等。
3.若专利是你研发,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收集先完成发明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变更专利权人。
2026-01-01 22:5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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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面对他人已申请的专利,可依不同情况处理,有先用权继续实施、提无效宣告请求、通过法律途径变更专利权人等方式。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若在对方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做好必要准备,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这就是先用权的体现。若觉得该专利不符合授予条件,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法定授权条件。要是该专利是自己的研发成果,却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可收集先完成发明创造的证据,走法律途径请求变更专利权人。当遇到专利相关的复杂问题,每个人的情况又存在差异,为了能准确高效地解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1 21:5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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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他人已申请的专利,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在对方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做好必要准备,可基于先用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若认为该专利不符合授予条件,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需提供能证明其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法定授权条件的充分证据。若专利是自己的研发成果却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可收集先完成发明创造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变更专利权人。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对于先用权情况,保留好制造、使用或准备的相关证据,以便后续可能的查证。
2.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提前做好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工作。
3.遭遇恶意抢先申请,及时收集能证明自己先完成发明创造的关键证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
2026-01-01 21:0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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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他人已申请某项专利,若自身在对方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依据先用权规定,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这保障了在先实施者的合法权益。
(2)若觉得该专利不符合授予条件,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需提供充分证据,比如证明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法定授权条件,以此来否定该专利的有效性。
(3)若该专利是自身研发成果却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要收集先完成发明创造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变更专利权人,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提醒:
处理专利相关问题时,证据收集至关重要,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解决方式,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2026-01-01 20:2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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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在对方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可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该技术。
(二)若认为该专利不符合授予条件,应收集能证明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法定授权条件的证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三)若该专利是自己的研发成果,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需积极收集自己先完成发明创造的证据,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请求变更专利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2026-01-01 19:18: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