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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合同解约赔偿多少

方** 吉林-白山 转包分包纠纷咨询 2026.01.01 14:31:15 332人阅读

总包合同解约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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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包合同解约赔偿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若合同有解约赔偿条款,一般按约定执行,这遵循了当事人自主意愿。
2.若合同没约定,违约方要赔守约方的损失,含直接损失(如已花成本)和可得利益损失(合同正常履行能拿到的利益),且该损失要确定、可预见。
3.赔偿要遵循合理减损规则,守约方有义务防损扩大,否则扩大部分可能不赔。具体数额结合合同履行、双方过错等判定。

2026-01-01 21: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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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总包合同解约赔偿数额依具体情形确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赔偿直接和可得利益损失,且要遵循合理减损规则,需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若合同中有明确的解约赔偿条款,按约定执行赔偿数额。当合同未约定时,违约方要对守约方因解约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是已支出的成本等,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正常履行能获得的利益,不过该损失要具备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同时,守约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未采取,扩大部分损失可能无法获赔。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综合考量。若遇到总包合同解约赔偿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01 20:2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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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合同解约赔偿数额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若合同有明确解约赔偿条款,一般按约定执行,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若合同未约定,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因解约遭受的损失,涵盖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如已支出成本,可得利益损失指合同正常履行时可获利益,且需具备确定性与可预见性。

1.赔偿数额遵循合理减损规则,守约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损失可能无法获赔。
2.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综合判定。

建议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解约赔偿条款,以减少纠纷。违约发生时,守约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双方也可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01 19:0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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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总包合同中有明确的解约赔偿条款时,按照约定执行赔偿数额,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障了合同双方的自主约定权益。
(2)若合同未约定赔偿条款,违约方要对守约方因解约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像已支出的成本;还有可得利益损失,也就是合同正常履行时能获得的利益,不过该损失要具备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3)赔偿数额要遵循合理减损规则,即守约方有责任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不然扩大部分的损失可能无法得到赔偿。并且具体赔偿数额需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定。

提醒:
在签订总包合同时,建议明确解约赔偿条款。遇到解约赔偿纠纷时,因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1 18:2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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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有约定解约赔偿条款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赔偿,尊重双方在合同中达成的一致意见。
(二)合同未约定赔偿条款,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涵盖已支出的成本,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正常履行能获得的利益,且该损失要具备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三)守约方需遵循合理减损规则,主动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然扩大部分损失可能无法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6-01-01 16:27:4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我们先了解一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含义。将施工承包合同中的部分工程分包出去,为保障这种行为的履行,签订的合同叫分包合同,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负责。总承包合同是施工承包合同的一种形式、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完成的一种行为,承包人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负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施工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人就分包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总承包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承包合同为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参照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三)施工单位已确定;(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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