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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二级该怎么维权

刘** 贵州-黔南 人身侵权咨询 2026.01.01 13:05:07 465人阅读

人身损害二级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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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人身损害二级时,需按流程维权,包括及时就医保存证据、报警确定责任、协商或诉讼索赔,符合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人身损害二级的维权需遵循以下步骤:一是及时就医并保存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医疗凭证,这些是后续主张赔偿的重要依据;二是报警由公安机关展开调查,明确侵权人身份及责任;三是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四是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诉讼过程中可申请伤残鉴定以确定赔偿数额;五是若符合经济困难等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获得专业律师帮助。在维权过程中,若对证据收集、赔偿计算或诉讼程序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高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1 17: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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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达到二级伤残时,应通过固定证据、寻求公权力介入、协商或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及时就医并留存医疗凭证。发生人身损害后需立即前往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同时妥善保存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所有医疗相关材料,这些凭证是后续主张赔偿的核心依据,需避免遗失或损坏。

2.报警处理确定侵权责任。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明确侵权人的身份信息及应承担的责任,为后续索赔工作奠定基础。

3.协商或诉讼主张赔偿。可先与侵权人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需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可申请伤残鉴定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4.申请法律援助获得专业支持。若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由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处理维权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6-01-01 15:4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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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及时就医并留存医疗凭证。人身损害发生后,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同时妥善保存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收费票据等全部医疗相关材料,这些材料是证明损害事实存在及损失金额的关键依据,后续索赔或诉讼均需依赖此类证据。

(2)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报警启动公安机关的调查程序,明确侵权人的身份信息、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程度,公安机关出具的调查记录或相关文书可作为后续维权的重要支撑。

(3)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在责任明确后,可与侵权人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需结合实际损失提出合理的赔偿诉求。

(4)提起民事诉讼。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准备起诉状、医疗凭证、公安机关调查材料等证据,诉讼过程中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5)申请法律援助。如果经济条件困难且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由专业律师提供免费的法律代理服务,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人身损害维权需注意法定时效,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主张权利;不同案件的侵权情节、责任划分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2026-01-01 15:4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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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就医并保存医疗凭证。就医时需妥善保存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所有医疗相关材料,这些是后续索赔的核心证据。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明确侵权人的身份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固定侵权事实的相关证据。

(三)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若协商达成一致,需签订书面赔偿协议以保障权益。

(四)协商不成时提起民事诉讼。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过程中可申请伤残鉴定,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五)符合条件时申请法律援助。若经济困难或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由专业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内容如下: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6-01-01 15:3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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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达到二级伤残时,首要步骤是立即就医,同时妥善保存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所有医疗相关材料,这些是后续索赔的关键依据。

接着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开展调查,明确侵权行为实施者的身份及其应承担的责任。

可与侵权方协商赔偿事宜,常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诉讼期间可申请伤残鉴定,以此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此外,若符合条件,还能申请法律援助,由专业律师提供帮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1 14:03:31 回复

2017年安徽(合肥)工伤二级伤残约赔偿180至240万元(不含医药费)。已购买社保的由社保基金支付费用,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护理费。未购买社保全部由单位支付。一、医疗费用:计算方法:根据医院发票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单位未在1个月内申请工伤,申请之日前的医药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批注:已购买社保的单位应当及时申报工伤。单位未在1月内申请,劳动者可以在事故发生日起1年内申请。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方法:本人工资×25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十四条-----合肥律师杨浩批注:若劳动者工资低于合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即5484元×60%三、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本人工资×85%,按月领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批注:(按月支付,支付到男60岁、女50岁退休止,与一次性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不能同时享受。)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退休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四、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计算方法:本人工资×[250-4×(年龄-35)]个月法律依据:《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其按时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本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伤残等级、待遇率及本人月平均工资核定。具体标准为:满16周岁不满35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280个月;二级为250个月;为220个月;四级为190个月。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按对应的等级待遇减少4个月。----合肥律师杨浩批注:此项针对未买社保人员,与第三项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不能同时享受。五、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方法: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杨浩律师批注: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六、住院护理费:计算方法:5484元×80%×住院天数÷30天(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七、生活护理费:计算方法:5484元×相应百分比-----批注:(此为出院评残后的护理费,需要鉴定,按月支付,分为完全不能自理50%、大部分不能自理40%、部分不能自理30%三个等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方法:20元×住院天数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九、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计算方法:凭发票计算。律师批注:一般为280元。劳动能力鉴定在二次手术完成、治疗终结后两个月左右为宜。需要生活护理及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一并提出鉴定。十、交通费:计算方法:凭发票计算。----在统筹地区以内就医的一般不支持交通费;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凭发票计算。十一、辅助器具费:计算方法: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意见确认。---律师批注:可由专门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徽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工伤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费用和延长使用年限给予的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十三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提出并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一次性支付辅助器具费用,但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对距统筹地区平均余命不超过20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综上,合肥二级工伤约赔偿180万以上,大部分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按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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