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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共同购买人之一未获其他共有人同意就处分共有物,此行为按法律规定可能属于无权处分。
(2)若第三人满足善意取得条件,包括受让时是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应登记的已登记或无需登记的已交付,那么第三人会取得物的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处分者索赔。
(3)若不满足善意取得,其他共有人有权利追回共有物。不过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需依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定。
提醒:
共有人处分共有物时应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遇无权处分情况及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1 16:2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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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共同购买人之一擅自处分共有物,其他共有人应及时收集证明该共有物为共同购买以及对方擅自处分的证据,像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
(二)若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其他共有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主张追回共有物。
(三)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其他共有人可要求擅自处分的共有人赔偿损失,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2026-01-01 14:3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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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先明确“被卖”情况。若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物,这可能属于无权处分。
2.发生这种情况,其他共有人能主张处分无效。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如受让时善意、价格合理、完成登记或交付,第三人获得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只能找擅自处分者索赔。
3.若不符合善意取得,其他共有人可追回共有物。具体处理要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判断。
2026-01-01 13:1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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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共同购买人之一擅自处分共有物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其他共有人可主张处分行为无效;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则取得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只能要求擅自处分者赔偿损失,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其他共有人有权追回共有物。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共同购买人擅自处分共有物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当第三人满足受让时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已完成法定登记或交付等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便取得物的所有权,此时其他共有人无法追回共有物,只能向擅自处分的共有人索赔。若不满足善意取得,其他共有人可依法追回共有物。不过,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处理办法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如果遇到类似的共有物处分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01 11:5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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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购买人之一擅自处分共有物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其他共有人可主张处分行为无效。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要件,包括受让时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应登记已登记或无需登记已交付,第三人取得物的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只能要求擅自处分者赔偿损失。若不符合善意取得,其他共有人有权追回共有物。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共有人发现擅自处分行为后,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共有物购买凭证、处分行为相关记录等。
-若认为不符合善意取得,可通过协商要求返还共有物;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对于擅自处分的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可在必要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弥补损失。
2026-01-01 10:36: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