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交警把行驶证拿走可以拿回来吗,追问:我要多久能拿回行驶证?
专业解答自其检验鉴定结论最终得以确认之日起计算,五天之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尽速通知相关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及其他扣除之物件。如涉及到驾驶员逃逸的无主车辆或经过通告告知当事人满三十日之后依旧未曾领取的车辆,三个月的公告期过后仍旧不为所动并未前来接受处理的,则根据法律法规对此类已被扣留的车辆进行相应处置。
专业解答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专业解答当事人对酒后驾车导致的驾照吊销有申诉权,这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证书变更等决定不满,或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身权益,如经营自主权、农业承包合同权益、合法财产权等,以及未依法履行保护职责或发放法定费用等,均可提出行政复议。
专业解答当事人对酒后驾车导致的驾照吊销有申诉权,这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证书变更等决定不满,或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身权益,如经营自主权、农业承包合同权益、合法财产权等,以及未依法履行保护职责或发放法定费用等,均可提出行政复议。
专业解答当事人对酒后驾车导致的驾照吊销有申诉权,这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证书变更等决定不满,或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身权益,如经营自主权、农业承包合同权益、合法财产权等,以及未依法履行保护职责或发放法定费用等,均可提出行政复议。
律师解析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