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拿回吗
当事人当然享有申诉的权利,因为酒后驾车吊销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范畴,当事人可以依据此种情况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权依照本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首先,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诸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表示不满的;
其次,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表示反对的;
再次,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持有异议的;
此外,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持有不同意见的;
同时,如果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或者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而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或者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而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最后,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的,都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醉驾被抓以后还能开车吗
在发生了醉驾行为之后,驾驶人必须等待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方能再度驾驶车辆。对于一般的醉驾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在此期间内,驾驶员无法再次申领各类机动车驾驶证并开车上路。若为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驾驶证直接被吊销十年,待十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获取驾驶资格证,但同时需注意,重获机动车驾驶证之后亦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而当醉酒驾车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刑事犯罪时,不仅会被立即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也意味着驾驶员将永远丧失驾驶资格,再也无法开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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