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单位房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需根据房屋产权性质、购买资金来源等具体情况确定,不同情形下的处理规则存在差异。
1.若单位房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2.若单位房仅具备使用权,未取得产权,夫妻双方可先协商确定继续居住使用的一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使用权归属作出判定。
3.若单位房是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该房屋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法律分析:
(1)若单位房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例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判决,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
(2)若单位房仅具备使用权,无完整产权,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继续使用的一方。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双方的居住需求、经济状况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使用权归属。
(3)若单位房由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购买方名下,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提醒:
处理婚后单位房分割时,需先确认房屋产权性质及购买资金来源,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据,若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一)若单位房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由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分割方式。
(二)若单位房仅拥有使用权,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由哪一方继续居住使用;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使用权归属。
(三)若单位房是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内容如下: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单位产权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配,比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补偿另一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2.若单位房仅具备使用权,双方可先协商确定居住方;协商无果时,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定使用权归属。
3.若单位房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仅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结论:婚后单位房离婚时的划分需根据房屋产权状况及购买资金来源确定,并非统一标准。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后单位房的划分需分以下情况处理。一、若单位房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取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判决。二、若单位房仅拥有使用权,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居住使用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使用权归属。三、若单位房是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在婚后单位房分割问题上存在疑问或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符合自身情况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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