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法律分析:
(1)无效婚姻的认定是关键,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属于法定无效情形。当婚姻出现这些情况时,无需走离婚程序,而是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
(2)申请存在时间限制,如果申请时婚姻无效情形已消失,法院将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当事人需在无效情形存在时及时提出申请。
(3)申请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不同无效情形对应的利害关系人有所不同。以重婚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申请的,是未达法定婚龄者近亲属;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申请的,为当事人近亲属。
(4)法院受理后,若审查确属无效婚姻,会作出宣告婚姻无效判决,且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
提醒:
申请确认婚姻无效要及时,在无效情形存在时提出。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发现婚姻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况,无需走离婚程序,应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
(二)申请时要注意,若婚姻无效情形已消失,法院不会支持申请。
(三)明确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不同理由对应的利害关系人不同。以重婚为由,是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是未达法定婚龄者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是当事人近亲属。
(四)向法院申请后,若经审查属于无效婚姻,法院会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用办离婚,需向法院申请确认。重婚、近亲结婚、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2.申请时无效情形已消失,法院不支持。能申请宣告无效婚姻的,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不同理由对应不同利害关系人。
3.法院受理审查后,确属无效婚姻会判决宣告,判决生效婚姻自始不存在。
结论:
无效婚姻无需离婚认定,应向法院申请确认,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申请时情形消失法院不予支持,相关主体可申请,判决生效婚姻自始不存在。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所以不用走离婚程序,而是向法院申请确认。当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几种情况时,婚姻无效。不过要是申请时,原本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法院就不会支持申请。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不同无效情形对应的利害关系人不同。法院受理申请后,若审查确定是无效婚姻,会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且判决立即生效,意味着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如果大家对无效婚姻的认定、申请流程等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用离婚认定,应向法院申请确认。法律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若申请时无效情形已消失,法院不予支持。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以重婚为由,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为未达法定婚龄者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为当事人近亲属。
法院受理申请,审查确属无效婚姻会依法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
建议如下:
1.结婚前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情形,避免陷入无效婚姻。
2.发现可能存在无效婚姻情况,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
3.利害关系人发现符合条件的无效婚姻,也应积极维护法律秩序和当事人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