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通常是有效的,但需满足法定条件且完成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实现房产所有权转移。
协议的法律效力需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这些条件的协议才会被法律认可,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协议生效后,房产所有权并未自动转移,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未办理过户的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在法律层面仍未发生实质变更,后续可能因权属问题引发纠纷。
若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等非自愿情形下签订的,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撤销该房产归属协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经审查确认存在上述情形的,会依法支持撤销请求。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约定的效力认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房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若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未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则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
(2)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定要求。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后,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能完成所有权转移。未办理过户的,房产所有权在法律上仍属于原登记人,即便协议有效,也不改变所有权现状。
(3)协议可撤销的情形。若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一方非自愿签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撤销后协议自始无效。
提醒: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后应尽快办理过户,避免因未过户引发权属争议;若认为协议签订存在欺诈或胁迫,需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撤销,逾期将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一)离婚时房产归属协议有效的条件。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房产归属达成的协议,需满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这样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需完成房产过户登记。仅签订协议不能导致房产所有权转移,需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法律上房产所有权未实质变更。
(三)存在可撤销情形的处理方式。若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受损害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自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
离婚时双方协商确定房产归属的协议,只要是各自真实意愿的体现,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就具备法律效力。
协议生效后,房产所有权不会自动转移。需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未完成过户的,法律上房产归属并未实质改变。
若协议是在欺诈或胁迫情形下签订,受侵害的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