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塔城法律咨询 > 塔城公司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个人到单位闹事什么罪想了解:什么样的闹事行为会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罪?

个人到单位闹事什么罪想了解:什么样的闹事行为会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罪?

ask****732 新疆-塔城 公司犯罪辩护咨询 2025.12.31 20:41:43 455人阅读

个人到单位闹事什么罪?,想了解:什么样的闹事行为会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罪?

其他人都在看:
塔城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塔城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81008006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0635条

一般情况下够不成犯罪。

2025-12-31 20:51:55 回复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91140条

个人到单位闹事可能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罪。一般来说,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会构成此罪。比如在单位内起哄、辱骂、打砸物品等,影响单位正常运转。解决方案是闹事者应停止行为,与单位协商解决纠纷;若已涉嫌犯罪,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2025-12-31 20:42:5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扰乱单位秩序司法解释

    专业解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2024.09.11 1835阅读
  • 扰乱单位秩序司法解释

    专业解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2024.09.07 2139阅读
  • 扰乱单位秩序算寻衅滋事吗

    专业解答不算,单位不是公共场合。不算,单位不是公共场合。一、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8.20 1226阅读
  • 扰乱单位秩序罪会判刑吗

    专业解答扰乱单位秩序罪涉及刑罚处罚。该罪侵犯客体为社会秩序,表现为聚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仅组织者、策划者等首要分子构成此罪。

    2024.08.03 1157阅读
  • 扰乱单位秩序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扰乱单位秩序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侵犯国家机关、企业、人民团体等正常秩序,影响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任务,造成经济损失。行为人需为一般自然人,起主导作用的首要分子及积极参与者承担法律责任。主观上需为恶意,如为达到不当目的或发泄不满等挑起事端。

    2024.07.23 2737阅读
  •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构罪标准?

    律师解析 没有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只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5.05.13 861阅读
  • 扰乱单位秩序的处罚法律依据有哪些?

    2025.05.01 1442阅读
  • 扰乱单位秩序司法解释

    2025.02.15 917阅读
  • 扰乱单位秩序算寻衅滋事吗

    2025.02.10 1075阅读
  • 扰乱单位秩序罪的认定

    律师解析 扰乱单位秩序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 研秩序。 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所谓首要分子,即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 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这种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机关、单位与团体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一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 只要符合以上要件,就可以认定为扰乱单位秩序罪。

    2025.01.27 141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