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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伤残鉴定私下协商保险公司赔偿吗?

pub****169 广东-深圳 投融资咨询 2025.12.31 01:09:46 450人阅读

不做伤残鉴定私下协商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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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200517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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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要做鉴定会好一些

2025-12-31 06:5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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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89476条

不做伤残鉴定私下协商,保险公司有可能赔偿。若事故情况简单、损失明确,双方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会赔。但要是损失大、责任有争议,没伤残鉴定,保险公司可能不认可赔偿方案。解决方案是先和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尝试协商,若协商不成且伤情严重,建议去做伤残鉴定,凭鉴定结果再和保险公司谈赔偿。

2025-12-31 01:29:30 回复

解答如下,是否签劳动合同和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无关,两者的区别是提交的材料略有不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等等。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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