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合同非本人签字时,若本人事后追认,认可该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未经本人追认,但存在表见代理情况,也就是行为人虽无代理权,然而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合同同样有效。像常代表公司签约的员工,即便某次无明确授权,相对人基于过往情况有理由相信其能代表公司,合同有效。
(3)若既无本人追认,也不存在表见代理,合同对本人不产生效力。通常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4)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有权行使撤销权让合同无效。
提醒:
签订合同时要确认签字人是否有合法授权,遇到非本人签字情况需谨慎处理,不确定时建议咨询以分析合同效力。
(一)若想让非本人签字的合同有效,本人可事后明确表示认可该合同,即进行追认。
(二)若合同签订构成表见代理,即便本人未追认,合同也有效。相对人要注意留存能证明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证据,如行为人以往的代理行为记录等。
(三)若本人不想让合同生效,不进行追认且不存在表见代理时,合同对本人不产生效力。
(四)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可行使撤销权使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合同非本人签字,效力要看具体情况。本人事后追认,合同就有效。
2.未经追认但有表见代理情况,合同也有效。像常代表公司签约的员工,即便没明确授权,对方有理由相信其能代表公司,合同就有效。
3.既无追认又无表见代理,合同对本人无效。被代理人没表态,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4.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可撤销合同使其无效。
结论:
合同非本人签字,效力视情况而定,本人追认或存在表见代理时合同有效,否则无效,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有撤销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效力判定严谨。若本人事后明确追认非本人签字的合同,合同有效,这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当存在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时,合同同样有效,保障交易安全与相对人信赖利益。反之,既无追认又不存在表见代理,合同对本人不产生效力。通常被代理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可使合同归于无效。现实中合同情况复杂,若遇到合同效力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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