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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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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争夺抚养费纠纷怎么处理

侯** 江苏-泰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30 11:57:01 324人阅读

夫妻争夺抚养费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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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夫妻双方遇到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争议时,协商是优先选择的解决途径,这种方式较为平和且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2)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3)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支付方式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作出公正判决,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提醒:
抚养费纠纷情况复杂,不同家庭情况对应的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30 16: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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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夫妻双方在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方面有争议时,先自行协商,以和平友好的方式达成一致。
(二)若协商不成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三)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等相关证据,帮助法院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四)对于支付方式,可根据自身和对方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定期给付或一次性给付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5-12-30 16:0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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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费纠纷属民事法律范畴。若夫妻在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方面有争议,可先协商。
2.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20%-30%给付;抚养多个子女,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
3.支付方式可定期或一次性给付。法院会综合考量,保障子女权益,让其健康成长。

2025-12-30 14:2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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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抚养费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会综合多因素确定数额和支付方式。
法律解析:
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当夫妻双方在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方面有争议时,协商是优先选择的解决途径。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有固定收入的,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支付方式可以是定期给付,也能一次性给付,法院会综合权衡作出公正判决,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如果您在抚养费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30 12:4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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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夫妻双方若就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产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有固定收入的,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
3.支付方式可选择定期给付或一次性给付,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作出公正判决,保障子女合法权益,让子女在良好经济环境中成长。

建议:夫妻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抚养费问题,避免对子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若需诉讼,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配合法院查明事实。

2025-12-30 12:26:03 回复

案情简介:夫妻离婚争养孩子家住上海的秦女士和曾先生于2008年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琐事夫妻关系失和,俩人从2015年开始分居。今年初,秦女士要求离婚。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6岁的女儿倩倩(化名)随父同生活。倩倩的妈妈提出上诉,再争抚养权。二审法官了解到,双方对离婚和财产分割都没有争议,但对女儿的争养已经发展到“抢”孩子、“藏”孩子的地步。若处理不慎,双方长期积累的矛盾还可能进一步激化。法官在庭审时综合分析了他们各自的抚养条件和能力以及分居期间双方就轮流抚养孩子的现状等情况,建议双方以半年或一年为周期轮流抚养较为妥当。但双方情绪激动,都不肯退让,根本不接受轮流抚养的方案。为避免矛盾升级,法官还是希望双方能调解缓和纠纷。庭审后,法官助理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耐心释法,悉心劝解,从心理上引导双方放下怨恨,不要人为割断孩子与父母之间的血缘亲情,也从情理和法理上说明了轮流抚养可以化解双方的矛盾,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健康成长,公平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裁判:调解轮流抚养最终,冷静下来的曾先生和秦女士在签署了按半年周期轮流抚养孩子的调解协议,并表示今后与孩子有关的重大事项会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律师说法:轮流抚养能否解决夺子纷争以调解的方式变未成年子女“随一方生活”为离婚夫妻双方轮流抚养,有利于缓解离婚夫妻双方矛盾,解决探望权、抚养费等一系列后续争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不过,“轮流抚养”也有一个制约。1993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也就是说,轮流抚养的前提是基于父母双方共同的意愿。另外,支持轮流抚养的原因多是考虑到双方争养矛盾太大,无法调和,争抢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以及一方抚养,另一方不肯支付抚养费等现实问题,用轮流抚养这种“公平”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不过,也有的判决中明确反对,认为轮流抚养不能为未成年子女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也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不予支持。离婚夫妻争养孩子是普遍现象。抚养权判给一方,另一方与孩子维系感情几乎只能靠定期探望来解决。法律设置探望权,就是希望保证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满足其对子女关心、抚养、教育、亲近的情感需要,同时也使子女能够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或母爱,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父母离异对子女的伤害。可是,一旦父母间存在矛盾,就极易发生探望纠纷,更极端的会出现抢孩子、藏孩子的情况,对孩子的成长十分不利。此外,还会牵连出抚养费等更复杂的矛盾。经常有当事人说,不让探望是因为对方没有给付抚养费,没尽到义务,而对方又会强调,连孩子都不让看凭什么给抚养费,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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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夫妻财产约定纠纷的一审判决结果有争议的话都能上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中有规定,法院在宣判的时候就应该告知当事人上诉权,上诉的期限以及上诉的人民法院,所以上诉的话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024.09.08 150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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