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抚养非亲生子女的身份认定取决于具体情况。若按法定程序完成收养登记,形成合法收养关系,该非亲生子女就是养子女,而非继子女。
(2)若未形成收养关系,只是存在抚养事实,单纯的抚养不能直接认定为继子女。只有当非亲生子女的亲生父母与抚养人再婚,才会形成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
(3)有合法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存在时,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提醒:
抚养非亲生子女时,要明确收养或形成继子女关系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关系,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若想让非亲生子女成为养子女,要按照法定程序,到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形成合法收养关系。
(二)若想让非亲生子女成为继子女,需非亲生子女的亲生父母与抚养人再婚,以此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1.抚养非亲生子女是否为继子女,要分情况判断。若办理合法收养手续,该子女是养子女,收养要按法定程序,经民政部门登记。
2.若没形成收养关系,只是有抚养事实,仅抚养非亲生子女不算继子女。只有其亲生父母和抚养人再婚,才可能成为继子女。
3.合法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规定。
结论:
抚养非亲生子女不一定算继子女,形成合法收养关系的是非亲生子女算养子女;未形成收养关系,只有在其亲生父母与抚养人再婚时才可能成为继子女。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通过合法程序,在民政部门登记等形成了收养关系,非亲生子女应认定为养子女。而继子女是指其父母一方与另一方再婚形成的子女关系。若未形成收养关系,单纯的抚养事实并不必然使非亲生子女成为继子女,只有其亲生父母与抚养人再婚,才可能构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并且,有合法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存在时,其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如果大家在抚养非亲生子女的过程中,对相关法律关系界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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