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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想为她妈要抚养费怎么办

朱** 北京-海淀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9 11:01:33 343人阅读

孩子不想为她妈要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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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抚养方不能随意放弃主张。未成年子女由法定代理人代其主张抚养费,成年但因特殊情况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也可主张。
(2)即便孩子明确表示放弃,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孩子真实意愿、父母经济状况等因素。通常抚养方仍需支付抚养费,只有在重大变更事由出现,如孩子抚养环境根本性改变时,才可能调整抚养费支付。
(3)遇到孩子放弃主张抚养费的情况,应与孩子深入沟通原因,同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后果与应对措施。

提醒:
随意放弃抚养费主张可能影响孩子权益,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2-29 18:0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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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孩子未成年,法定代理人可代其主张抚养费;孩子成年但因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等不能独立生活,也可主张。

(二)孩子明确表示放弃,法院会综合考量真实意愿、父母经济状况等因素,抚养方通常仍有支付责任。

(三)与孩子深入沟通其放弃原因,同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5-12-29 16:3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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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抚养方不能随意放弃主张。
2.未成年孩子,法定代理人可代其主张;成年但因特殊情况不能独立生活的孩子,也能主张。
3.孩子明确放弃,法院会综合考量意愿和父母经济状况,一般抚养方仍需支付,重大变更事由才可能调整。
4.建议和孩子沟通原因,咨询律师了解后果与应对措施。

2025-12-29 14:4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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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抚养方不能随意放弃抚养费主张,即使孩子明确表示放弃,法院也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抚养方通常仍有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法律解析:
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代其主张抚养费,成年但因特殊情况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也可主张。司法实践中,即便孩子明确放弃,法院会结合孩子真实意愿、父母经济状况等综合考量。一般情况下,抚养方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能随意免除,除非出现重大变更事由。若直接放弃抚养费主张,可能在后续情况变化时面临权益保障难题。若遇到孩子表示放弃抚养费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了解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

2025-12-29 13:3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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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方不能随意放弃抚养费主张,这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即便孩子有放弃意愿,也不能简单决定。未成年孩子由法定代理人代其主张抚养费,成年但因特殊情况不能独立生活的孩子也可主张。

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孩子意愿和父母经济状况等因素,但抚养方通常仍需支付抚养费,重大变更事由出现才可能调整。

为妥善处理此事,一是要与孩子深入沟通,了解其放弃主张抚养费想法背后的原因;二是咨询专业律师,掌握孩子放弃主张抚养费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获取应对措施。

2025-12-29 11:35:28 回复

误区一:抚养费是收入的30%  纠正:还须参照三个因素确定根  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但这不是唯一的标准。抚养费还须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如果一个人月收入的20%至30%达到千元以上,即使在北京,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明显偏高,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所以,不会支持过高的抚养费。  误区二: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  纠正:还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很多当事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可以要求对方另行支付。但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在某些情况下,与孩子共同生活方可以向请求追加孩子的抚养费,如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孩子上学支出的择校费用,或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等不属于抚养费,可以单独索要,但如果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单独支付。  误区三:对方收入涨可追加抚养费  纠正:不是追加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有些离婚当事人发现,没有子女一方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收入增多,生活水平提高,就认为对方应为孩子多付出一些,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为此诉上,要求追加抚养费。但这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条件,一般不会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直接受害人因损害事故死亡,其近亲属作为间接受害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一,近亲属的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二,关于财产中的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原则上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继承份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即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予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的,在考虑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前提下,还应当同时考虑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可否单独请求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情况,予以适当平衡。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精神,本人认为,在该争议中父母和妻子对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享有共同所有权。如要求分割,因父母可以就被抚养人生活费另外得到赔偿,可考虑家庭生活紧密程度对妻子分配适当多一些,予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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