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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因离婚或继承产生分割时,需兼顾财产权益保护与公司人合性要求,依据不同场景适用差异化处理规则,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法平衡。
1.离婚场景下的股权分割需遵循协商优先与股东意愿兼顾的原则。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拟转让一方名下股份的,应先征询公司其他股东意见。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可成为公司股东。
2.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份,夫妻双方可就股份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所得款项按离婚财产分配规则处理。
3.若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份,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有权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
4.继承场景下的股权分割需优先尊重公司章程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依法继承股东资格,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
5.若公司章程明确禁止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可向公司或其他股东主张按照股权的实际价值获得相应财产补偿,补偿金额可通过专业评估确定。
2025-12-29 17:5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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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情形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分割,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将一方名下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另一方。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份,夫妻双方对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继承情形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分割,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公司章程禁止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可按股权价值获得相应财产补偿。
提醒:离婚分割股权时需留存股东同意转让或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继承股权前应先查阅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处理。
2025-12-29 17:08: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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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的股权分割处理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将一方名下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另一方。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分割转让所得财产。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成为股东。
(二)继承时的股权分割处理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章程禁止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按股权价值获得财产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三)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025-12-29 15:2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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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分割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夫妻双方可协商转让股份。若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余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受让方可成为股东;若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双方分割转让所得;若股东既不同意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受让方可取得股东资格。
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合法继承人通常可继承股东资格,但若公司章程明确禁止继承该资格,继承人只能按股权价值获得相应财产补偿。
2025-12-29 13:49: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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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因离婚或继承分割时处理方式不同,离婚分割需结合其他股东意见确定另一方是否成为股东或分割转让款,继承分割一般可继承股东资格(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法律解析:
离婚时,夫妻协商转让一方名下股份给另一方的,需根据公司股东意见处理。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另一方可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的,夫妻分割转让所得财产;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可成为股东。继承时,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章程禁止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可按股权价值获得财产补偿。若你遇到此类股权分割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2025-12-29 12:08: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