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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婚前财产

赵* 内蒙古-呼和浩特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9 11:13:58 328人阅读

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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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双方通过合法形式约定,将原本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该财产的性质会随约定改变,不再仅被认定为婚前财产。

婚前的个人存款,婚后取出与婚后收入存入同一账户,长期混合后无法区分各自数额时,这类存款不能全部视为婚前财产,可能部分或全部转为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经双方共同管理、经营、修缮或投入等行为产生的增值部分,通常不认定为婚前财产,而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5-12-29 15: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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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以下三种情况的婚前财产通常不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或部分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婚后双方明确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该财产性质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婚后与婚后财产混同且无法区分时,比如婚前存款取出后与婚后收入存入同一账户,难以分清各自数额,该存款可能不全部认定为婚前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因双方共同管理经营修缮投入等行为增值的部分,增值部分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婚前财产的认定或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财产归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9 14:0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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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的认定并非绝对,存在三种常见情况会使其不再被视为婚前财产。

1.婚后双方对婚前财产作出明确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无论约定形式是书面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口头形式,原本的婚前财产都会因约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且无法区分。例如婚前存款在婚后取出,与婚后的工资收入等存入同一账户,经过长期使用后难以准确划分各自数额,此时该存款可能无法全部被认定为婚前财产。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因双方共同行为产生的增值部分。比如婚前房产由双方共同管理修缮,或婚前投资项目由双方共同经营投入,这些增值部分通常不被认定为婚前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5-12-29 13:31: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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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后双方对婚前财产作出合法约定,明确该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原本的婚前财产会因约定改变性质,不再认定为婚前财产。

(2)婚前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变化且与婚后财产混同无法区分,例如婚前存款婚后取出与婚后收入存入同一账户,难以分清各自数额时,该存款可能不全部被认定为婚前财产。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因双方共同管理、经营、修缮、投入等行为产生的增值部分,一般不认定为婚前财产,而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婚前财产应注意与婚后财产分开管理避免混同,对财产性质的约定需采用书面形式,若出现财产混同或增值争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明确处理方式。

2025-12-29 11:5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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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不要随意与配偶签订将婚前财产转为夫妻共同所有的书面或口头约定,若需签订财产相关协议,应明确约定内容,避免因约定改变婚前财产性质。

(二)婚前存款、理财等财产,婚后需单独开设账户存放,不要与婚后收入存入同一账户。使用婚前财产时保留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防止与婚后财产混同无法区分。

(三)婚前房产、车辆等财产婚后需修缮、装修或经营时,尽量使用个人财产投入并保留凭证。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应提前与配偶约定增值部分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5-12-29 11:44:12 回复

商品房认购书房屋认购书也称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楼盘开盘前,与有意向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3)房屋价款计算;(4)定金;(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认购书签订后可退定金的情形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5、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如开发商还未得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认购书是无效的。总之,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开发商无需退还定金。所以,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不一定要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购买房屋时最好不要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因为签了认购书,交了购房定金,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便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要求会遭到开发商拒绝,使购房者有口难言。而实际上,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属双方自愿行为。如果非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不可,也应该在签认购书时在认购书上写上以下字样:“如果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签署正式合同,卖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定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哪些情形下可以认定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而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一、什么是买房认购书买房认购书即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买房认购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认购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二、什么情况下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主要有一下两种:(一)购房人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的。(二)未满足合同应具备基本条款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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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9 205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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