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唐山法律咨询 > 唐山彩礼法律咨询 > 法院判决离婚期间礼物怎么算

法院判决离婚期间礼物怎么算

熊* 河北-唐山 彩礼咨询 2025.12.29 03:43:14 436人阅读

法院判决离婚期间礼物怎么算

其他人都在看:
唐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唐山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院判决离婚期间涉及的礼物归属问题,需结合赠送时间、礼物性质及价值等因素综合判定,不能简单归为某一方所有。

婚前一方赠与另一方的礼物,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这类礼物的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送给另一方具有个人纪念意义的礼物,比如定情信物、手工制作的纪念品等,一般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这类礼物更多承载情感价值,而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投资,因此不纳入共同财产范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送的价值较大的财物,如车辆、房产等,若赠送时间处于离婚期间,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院查实赠送方存在通过赠与行为减少共同财产份额的故意,会将该财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25-12-29 08:54:0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婚前赠与礼物的归属。一方在婚前赠与另一方的礼物,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姻存续期间有个人纪念意义礼物的归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送给另一方具有个人纪念意义的礼物,通常认定为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3)离婚期间大额财物赠与的归属。法院判决离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另一方价值较大的财物,如车辆、房产等,另一方可能主张该赠与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若法院经审理认定该行为存在恶意转移情形,该财物会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进行分割。

提醒:法院判决离婚期间,需谨慎处理大额财物赠与,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若对礼物归属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明确权益。

2025-12-29 07:01:25 回复
咨询我

(一)婚前一方赠与另一方的礼物,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送给另一方具有个人纪念意义的礼物,一般认定为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送给另一方价值较大的财物,如车辆、房产等,若赠送时间处于离婚期间,另一方可能主张该赠与行为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若法院认定该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该财物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5-12-29 06:12:39 回复
咨询我

离婚诉讼期间的礼物归属需分情形判定。婚前一方赠送的礼物,属于受赠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送的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通常也归受赠人个人所有,这类物品因承载专属情感记忆,法律会认可其个人属性。

若在离婚诉讼期间赠送车辆、房产等大额财物,即使名义上是礼物,另一方有权主张该行为属恶意转移共同财产,法院查实后会将该财物纳入共同财产分割。

2025-12-29 06:07:5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法院判决离婚期间的礼物归属需根据赠与时间礼物性质及价值分情况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赠与另一方的礼物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送给另一方具有个人纪念意义的礼物,通常也认定为受赠方个人财产。但在法院判决离婚期间,若一方赠送给另一方价值较大的财物,如车辆房产等,即便以礼物形式赠送,另一方可能主张该赠与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若法院经审理认定赠与行为存在恶意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该财物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且转移财产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的后果。建议遇到离婚期间财产归属争议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财产性质及归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9 04:12:47 回复

一、结婚时收的礼品如何认定?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开始,至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因死亡原因消灭为止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男方女方各自合法所得,夫妻共同所得,除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外,都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二、结婚时收的礼品如何分割结婚时,亲友赠送的结婚礼物,包括钱财物等,因为是祝贺结婚的礼物,自然是赠送给结婚当事人双方的。如果是送给一方的,似乎在情理上说不过去,因为一方不能自己跟自己结婚。可见,这结婚礼物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对结婚礼物归谁所有,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比如,女方说礼物是结婚前几天送给的,不应当作共有财产。男方说你接受的是结婚礼物,你同我结婚了,这礼物就有我的份。如果说道论理,一方不让步,问题就很难解决。处理分割结婚收的礼品问题时,如果通过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就应按照婚姻法规定,承认依法确定夫妻关系前当事人受理的结婚礼物归个人所有;如果赠予人有明确意思表示,是送给某一方的,归受赠与人所有;是送给双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已登记结婚,不管双方是否已同居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若进行分割,则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具体情况,合理分割。上文对“结婚时收的礼品如何认定”以及“结婚时收的礼品离婚如何分割”两个问题进行了避繁就简地介绍,相信大家现在对婚姻家庭的有关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结婚时要收取礼品,离婚时要分割收取的礼品。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普通的馈赠礼物自然不是,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其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其次也要求犯罪对象公务人员个人,若只是普通自然人则不可能构成行贿罪。再次,对送礼的金额也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个人行贿罪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