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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责任人员是指哪些人

赵** 四川-达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2.28 14:20:23 379人阅读

非法经营罪责任人员是指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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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实施非法经营犯罪时,需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不同类型人员的认定标准与责任范围存在明确区分,且均需根据犯罪情节承担对应刑事责任。

1.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非法经营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为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这类人员对单位的非法经营活动具有决策和领导权,其行为是推动犯罪发生的关键因素。

2.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但单纯从事劳务工作的人员通常不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对于上述两类责任人员,司法机关会依据非法经营犯罪的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直接决定了处罚的具体内容。

2025-12-28 20: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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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法经营罪的责任人员主要包括两类,分别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在单位实施的非法经营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为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这类人员对单位的非法经营活动具有决策或领导权。

(3)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指在单位非法经营犯罪中具体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4)单纯从事劳务工作的人员,通常不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对于上述责任人员,会根据非法经营犯罪的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提醒:
单位开展经营活动时,主管人员需严格审核经营行为的合法性,避免因决策或指挥非法经营承担刑事责任;普通员工应区分自身工作是否属于直接实施非法经营的行为,若有相关疑虑,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责任边界。

2025-12-28 18:40: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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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非法经营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认定。这类人员是在单位非法经营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作用的人员,一般为单位主管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他们对单位非法经营活动有决策或领导权,若存在上述行为,会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单位非法经营罪中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这类人员是具体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且起较大作用的人员,包括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或聘任雇佣人员。单纯从事劳务工作,未参与决策或核心非法经营行为的人员,一般不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5-12-28 16:5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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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非法经营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发挥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或指挥作用的人员,通常是单位核心管理者,比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这类对非法经营活动有决策和领导权的人。

另一类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指在单位非法经营里实际执行行为且作用较大的人员,范围包括单位经营管理者、正式职工以及聘用雇佣的人员,但单纯从事劳务工作的人员一般不被认定为这类责任人员。

对于上述责任人员,会依据非法经营犯罪的具体情节,让他们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2025-12-28 15:5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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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非法经营罪的责任人员分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两者需根据犯罪情节承担刑事责任,单纯劳务人员一般不认定为责任人员。

法律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单位实施非法经营犯罪时,需追究两类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非法经营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作用的人员,通常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他们对非法经营活动具有决策和领导权。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具体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且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职工,包括聘任或雇佣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单纯从事劳务工作的人员,因未参与非法经营的决策或主要实施行为,一般不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于上述责任人员,将依据非法经营犯罪的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对非法经营罪的责任认定存在疑问,或者自身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

2025-12-28 15:19:58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非法经营罪管辖权属于哪些部门非法经营罪不属于自诉案件,根据属地原则,管辖权应由犯罪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行使。(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二)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非法经营罪管辖权属于哪些部门非法经营罪不属于自诉案件,根据属地原则,管辖权应由犯罪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行使。(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二)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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