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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包含什么

何** 山西-晋城 人身侵权咨询 2025.12.28 10:11:35 345人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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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人身损害赔偿有明确的项目范围与计算标准,需根据损害结果确定对应赔偿项目,各项金额按法定规则计算。

法律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需依据损害程度划分。一般伤害情形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造成残疾,还需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造成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赔偿的计算方式均有法定依据,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上述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若遇到人身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对赔偿项目或计算方式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8 15: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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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需依据实际伤害程度确定赔偿项目与计算方式,不同伤害结果对应不同赔偿内容,计算时需结合实际支出及法定标准。

1.赔偿项目需根据伤害结果划分。普通人身损害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目。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导致死亡,则需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2.各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需遵循法定规则。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数额。误工费依据误工时间和受害人收入状况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限确定。残疾赔偿金需结合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述相同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5-12-28 13:3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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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赔偿项目的划分。根据人身损害的不同后果,赔偿项目分为三类:一般损害(未致残或致死)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造成残疾的,额外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额外增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2)医疗费的确定方式。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上的实际金额确定,索赔时需提供完整的医疗票据作为证据。

(3)误工费的计算方式。结合误工时间与受害人的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相关鉴定意见认定,收入状况需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材料。

(4)护理费的计算方式。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若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可参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6)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计算年限为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提醒:
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时需妥善保留医疗票据、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据,涉及伤残或死亡的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28 13:2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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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需保留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及药品清单等,以此确定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误工费需结合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计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证明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准。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按其意见确定人数。

(四)交通费需保留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相符的实际票据,按票据金额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具体内容如下: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5-12-28 12:3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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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身伤害的赔偿项目涵盖治疗支出、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院伙食补助等;若造成残疾,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和辅助器具费;若导致死亡,则包含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

治疗费用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为准;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长与受伤前的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用依据护理人员收入水平、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限计算;残疾赔偿金结合伤残等级,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核算。

死亡赔偿金按上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标准计算,通常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者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则按五年计算。

2025-12-28 11:06:5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人身损害赔偿都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律师解答: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人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身体等人身权益,致使受害人或其他依法享有赔偿权利之人由此遭受的财产上的不利益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这些财产损失的责任。根据目前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大致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诊查费、化验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治疗因侵害行为造成的外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开支,与治疗损伤无关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赔偿。(2)根据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要求,受害人在治疗医院以外药店持有治疗医院出具的处方购买的处方药品应予赔偿对受害人在药店购买的非处方药品,如确系治疗损伤所用,也应予赔偿。与处方不相符或不是用于治疗损伤而擅自购买的药品,不予赔偿。(3)受害人尚未完全康复,需要今后继续治疗的医疗费,诉讼中能够确定的,可以一并处理不能确定的,告知当事人以后可以另行。受害人因医治伤害而造成误工损失的,应根据其实际伤害程度、恢复情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的鉴定等予以赔偿。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根据其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减少的证明全额赔偿。受害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说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受害人住院治疗经治疗医院或鉴定机构的意见,设立护理人员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但护理人员原则上限定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20年。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赔偿一般应以正式的票据为凭据,并与前往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受害人到外地医院就医,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住院或需等检查结果,确需就地住宿的,住宿费应予赔偿。需要设立护理人员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般参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确定。8、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受害人因治疗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如轮椅、拐杖等,就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中档型器具的费用给予赔偿。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年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年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0、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1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1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年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年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3、精神损害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的。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情节轻微,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判令侵权人承担其他方式的民事责任。

您好,针对您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包含什么问题解答如下,人身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哪些?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在提起此类诉讼时,应当向提供以下证据:a.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证据,即被告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这就需要原告要提供自己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该伤害给自己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该伤害是谁造成的等证据材料。b.原告需要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要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当然这些证据材料都必须有相关机构的盖章。c.原告提出了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必须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的诊断书以及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材料。而且护理费与营养费也根据各地的经济状况而不同。d.原告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当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如果原告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具体的误工费。e.原告要求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当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等发票,发票日期必须是在治疗期间的,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哦。f.至于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至于被告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相关材料。小结:本文通过对人身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希望能帮助到需要人们。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人身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哪些?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在提起此类诉讼时,应当向提供以下证据:.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证据,即被告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这就需要原告要提供自己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该伤害给自己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该伤害是谁造成的等证据材料。.原告需要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要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当然这些证据材料都必须有相关机构的盖章。.原告提出了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必须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的诊断书以及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材料。而且护理费与营养费也根据各地的经济状况而不同。.原告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当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如果原告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具体的误工费。.原告要求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当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等发票,发票日期必须是在治疗期间的,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哦。.至于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至于被告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相关材料。小结:本文通过对人身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希望能帮助到需要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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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06 168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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