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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孩子继承什么遗产

刘* 山东-临沂 遗产继承咨询 2025.12.28 09:12:22 324人阅读

父母离婚后孩子继承什么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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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父母离婚不影响孩子对父母双方遗产的继承权,孩子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无论父母离婚后孩子随哪一方生活,其对父母双方遗产的继承权均不受影响。若父母留有遗嘱,则遵循遗嘱内容分配遗产,但如果孩子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便有遗嘱,也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遇到遗产继承相关的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针对性的帮助。

2025-12-28 15:0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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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孩子的继承权,孩子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1.法定继承时,若父母未订立遗嘱,孩子可继承父母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多种类型。无论离婚后孩子随哪一方生活,其对父母双方遗产的继承权均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2.遗嘱继承时,遗产分配需严格遵循父母订立的遗嘱内容。遗嘱可指定孩子继承部分或全部遗产,也可排除孩子的继承权,但如果孩子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即便存在遗嘱,也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为保障孩子的继承权,建议父母在订立遗嘱时充分考虑孩子的实际状况,特别是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孩子,避免遗嘱内容损害其合法权益。孩子自身也应了解继承权相关知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28 13:2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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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孩子的继承权,孩子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2)若父母未订立遗嘱,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孩子可继承父母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无论孩子在父母离婚后跟随哪一方生活,其对父母双方遗产的继承权均不受影响。

(3)若父母订立了遗嘱,遗产分配需遵循遗嘱内容,遗嘱可指定孩子继承全部或部分遗产,也可排除孩子的继承权,但如果孩子是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存在遗嘱,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提醒: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继承权不受影响,若遇到遗产继承纠纷,因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8 11:4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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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离婚不影响孩子的法定继承权,孩子始终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若父母未立遗嘱,孩子可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父母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

(三)若父母立有遗嘱,遗产分配需遵循遗嘱内容。但如果孩子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即使有遗嘱,也应为孩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025-12-28 11:14: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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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孩子的继承权,孩子始终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一身份不会因父母婚姻状态的变化而改变。

若父母去世时未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孩子有权继承父母遗留的合法个人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无论孩子离婚后跟随哪一方生活,对父母双方的遗产都享有继承权。

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遗产分配需遵循遗嘱内容,遗嘱可指定孩子继承部分或全部遗产,也可排除孩子的继承权,但当孩子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时,即便有遗嘱,也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025-12-28 09:55:00 回复

您好,关于继子女能继承生父母继父母的遗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过继子女系民间通俗称谓,一般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对应的法律概念为养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过继来的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当然不能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过继子女系民间通俗称谓,一般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对应的法律概念为养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过继来的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当然不能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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