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结论:
一般情况下子女年满18周岁后,父母不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存在特定例外情形时父母仍需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通常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父母的抚养义务终止。但存在两种例外情形,一是子女虽已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二是子女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此时父母仍需支付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数额需结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存在特殊情况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若对抚养费问题存在疑问或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指导。
子女年满18周岁时,父母通常不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存在特定例外情况时,父母仍需继续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例外情形的具体适用条件明确。若子女虽已年满18周岁,却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承担必要的抚养费。
2.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该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存在特殊情况,还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分析:
(1)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父母通常不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存在两种例外情形,一是子女虽已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二是子女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此时父母仍需支付必要的抚养费。
(2)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综合考虑三个因素,即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存在特殊情况的,比例可适当调整。
提醒:
若子女成年后仍需父母支付抚养费,需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教育在读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双方对抚养费数额有争议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具体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子女年满18周岁,父母通常不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二)存在例外情形时,父母仍需负担抚养费。具体包括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三)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综合考虑三个因素: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