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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碰上另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分割

张** 湖南-怀化 夫妻债务咨询 2025.12.28 02:33:46 411人阅读

离婚碰上另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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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分割债务需先明确性质。婚前产生的债务,或婚后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钱,若债主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同意,由借钱人自行承担。

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认可,或婚后用于日常家用的债务,需共同偿还。财产不够或各归各的,先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还需保存债务证据,证明其性质。

2025-12-28 09:0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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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离婚时债务分割需区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债务包括婚前所负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此类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此类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建议注意保存债务相关证据,如债务合同、资金用途记录等,以证明债务属于个人或共同性质。若对债务性质认定有疑问或需要协助处理债务分割事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2025-12-28 07:1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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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处理另一方债务,首要原则是区分债务性质,不同性质的债务对应不同的承担方式。

1.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若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这类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处理。

3.处理债务分割时,要注意保存债务相关证据,比如债务协议、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便清晰证明债务性质,避免后续纠纷。

2025-12-28 05:2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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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处理另一方债务分割的核心是区分债务性质,不同性质的债务承担主体不同。

(2)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包括:婚前所负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此类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无需偿还。

(3)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具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此类债务需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4)当事人应注意保存债务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追认凭证等,以证明债务属于个人或共同性质,避免后续纠纷。

提醒:
离婚时需仔细梳理债务情况,保留能证明债务性质的证据,若对债务承担有争议或无法协商一致,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

2025-12-28 03:5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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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分债务性质处理。婚前所负债务,一般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若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也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二)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注意保存相关证据。要留存能证明债务性质的材料,比如婚前债务的借款凭证、婚姻期间债务的用途证明等,以便在分割时明确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12-28 02:39:45 回复

法律意见只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另一方可以不负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扩展资料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参考资料:中国网:《婚姻法》参考资料:人民政府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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