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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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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怎么判决

文* 北京-房山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8 03:15:04 353人阅读

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怎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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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准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会结合子女年龄、父母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比如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无法正常照料子女、有抚养能力却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况,父亲可优先获得抚养权。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条件、居住环境、教育资源、与子女相处时间等因素,选择更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会被优先考虑。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将子女的选择作为判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4.父母双方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且该方案不会对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法院通常会准许这一请求。

2025-12-28 09: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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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2)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
(3)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依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4)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且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法院在判决时可予优先考虑。
(5)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6)若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且该协议不违反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法院会予以准许。

提醒:
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应收集能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的证据,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需被充分尊重,协议轮流抚养需符合子女利益,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情况。

2025-12-28 07:08: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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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二)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除外,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

(三)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四)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五)若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也会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具体内容如下: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12-28 07:0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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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

孩子满两周岁后,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对比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选择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一方。

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或孩子长期随其生活换环境不利的,法院会优先考虑该方。

孩子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的真实意愿。

父母协议轮流抚养且对孩子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会准许这种安排。

2025-12-28 05:2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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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原则,结合子女年龄、父母具体情况及子女意愿综合判定,合法的轮流抚养协议也会被准许。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始终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情况,选择对子女成长更有利的一方。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法院会优先考虑该方。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若符合子女利益,法院也会准许。如果您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存在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2025-12-28 03:30:3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常常对孩子的归属存有争议,这种争议分两种情形,一是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一种是双方都不希望抚养孩子,实践中以前者居多,本文以这种情况为您介绍离婚如何争取抚养权。夫妻在离婚时,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一般会有两种争议情况,一种是双方都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种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不论是争夺还是都舍弃,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的原则都是一样的:“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如果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应着重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1、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时时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应尽力将自身具备的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提供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对方违规受单位处罚、违法犯罪受到处理的证据等。2、双方的抚养能力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看两方面:一是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双方的家庭环境,包括家庭成员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实力,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争取抚养权是非常有利的。如果当事人家庭里还有身体健康的父母,他们有能力照顾孩子,这也需要向法庭说明。当事人可提供自己单位的工资证明、缴税单据,经营公司的还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情况的证明,另外还可以让自己的父母出庭说明。3、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当事人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不坚持跟随对方,当事人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对于孩子的意见,只要求孩子写书面意见,对方会提出异议,一般法官在这种情况下会单独和孩子谈谈,听取孩子的意见并做成笔录入卷。孩子的意见对于决定其抚养权问题是很重要的,但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建议家长们向孩子讲清利弊,帮助孩子做个客观明智的选择,但千万不能强制孩子做出选择。在离婚时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出于对孩子的爱,但是离婚本身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一见面多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在孩子面前争吵,甚至有些人直接抢夺孩子,离婚本身对孩子就有一定的影响,双方再一次抢夺,对孩子不利的影响更甚了。建议离婚的双方找亲友或者是直接委托律师与对方商谈,避免争吵的可能,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通过上文的介绍,希望能够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不因父母的离婚而产生更多不良的后果!

案情简介:夫妻离婚争养孩子家住上海的秦女士和曾先生于2008年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琐事夫妻关系失和,俩人从2015年开始分居。今年初,秦女士要求离婚。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6岁的女儿倩倩(化名)随父同生活。倩倩的妈妈提出上诉,再争抚养权。二审法官了解到,双方对离婚和财产分割都没有争议,但对女儿的争养已经发展到“抢”孩子、“藏”孩子的地步。若处理不慎,双方长期积累的矛盾还可能进一步激化。法官在庭审时综合分析了他们各自的抚养条件和能力以及分居期间双方就轮流抚养孩子的现状等情况,建议双方以半年或一年为周期轮流抚养较为妥当。但双方情绪激动,都不肯退让,根本不接受轮流抚养的方案。为避免矛盾升级,法官还是希望双方能调解缓和纠纷。庭审后,法官助理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耐心释法,悉心劝解,从心理上引导双方放下怨恨,不要人为割断孩子与父母之间的血缘亲情,也从情理和法理上说明了轮流抚养可以化解双方的矛盾,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健康成长,公平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裁判:调解轮流抚养最终,冷静下来的曾先生和秦女士在签署了按半年周期轮流抚养孩子的调解协议,并表示今后与孩子有关的重大事项会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律师说法:轮流抚养能否解决夺子纷争以调解的方式变未成年子女“随一方生活”为离婚夫妻双方轮流抚养,有利于缓解离婚夫妻双方矛盾,解决探望权、抚养费等一系列后续争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不过,“轮流抚养”也有一个制约。1993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也就是说,轮流抚养的前提是基于父母双方共同的意愿。另外,支持轮流抚养的原因多是考虑到双方争养矛盾太大,无法调和,争抢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以及一方抚养,另一方不肯支付抚养费等现实问题,用轮流抚养这种“公平”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不过,也有的判决中明确反对,认为轮流抚养不能为未成年子女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也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不予支持。离婚夫妻争养孩子是普遍现象。抚养权判给一方,另一方与孩子维系感情几乎只能靠定期探望来解决。法律设置探望权,就是希望保证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满足其对子女关心、抚养、教育、亲近的情感需要,同时也使子女能够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或母爱,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父母离异对子女的伤害。可是,一旦父母间存在矛盾,就极易发生探望纠纷,更极端的会出现抢孩子、藏孩子的情况,对孩子的成长十分不利。此外,还会牵连出抚养费等更复杂的矛盾。经常有当事人说,不让探望是因为对方没有给付抚养费,没尽到义务,而对方又会强调,连孩子都不让看凭什么给抚养费,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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