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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分割有限公司股权,协商一致时按协商方案分割,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
(2)当一方为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时,若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能成为新股东并按比例分割股权,这保障了非股东配偶的权益。
(3)若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购买股权,不买则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为新股东分割股权,平衡了股东与非股东配偶的利益。
(4)若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成为新股东,避免了股权无法转让的僵局。
(5)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体现了公司自治。同时分割股权要综合考虑公司情况,保障各方权益和公司稳定。
提醒:
分割股权时要注意查看公司章程规定,同时不同公司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7 12: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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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先尝试协商分割有限公司股权,达成一致按协商方案处理。
(二)若一方为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成为新股东按比例分割。
(三)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不同意股东应购买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成为新股东按比例分割。
(四)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成为新股东。
(五)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规定,依照章程执行,同时分割时综合考虑公司股权结构和经营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025-12-27 11:2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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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分割有限公司股权,能协商一致就按协商方案来。
2.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新股东并按比例分割股权。
3.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不同意的需购买股权,不买则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新股东按比例分割。
4.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也不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新股东。
5.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按规定执行。分割要考虑公司情况,保障各方权益和公司稳定。
2025-12-27 11:2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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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分割有限公司股权,协商一致按协商方案分割;协商不成,依据不同情况处理,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同意但购买股权、不同意也不购买股权等情形下,非股东配偶可能成为新股东按比例分割,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分割要综合考虑多因素保障各方权益和公司稳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夫妻分割有限公司股权问题上,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协商一致的方案优先适用。当协商不成时,对于股东与非股东配偶的不同情况,从保护股东优先购买权和非股东配偶权益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成为新股东是合理的股权流转;不同意的股东购买股权也是保障公司人合性的体现;不同意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是对非股东配偶权益的保护。而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优先,体现了公司自治原则。在实际分割股权时,综合考虑公司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因素,能平衡各方利益,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如果您在夫妻分割有限公司股权方面遇到具体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27 10:16: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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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割有限公司股权,协商一致可按协商方案进行。协商不成时,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
1.一方为股东另一方不是,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新股东按比例分割股权。
2.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成为新股东按比例分割。
3.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成为新股东。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分割股权时要综合考量公司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因素,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持公司经营稳定。建议夫妻双方在分割股权前充分沟通,也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分割方案合法合理。
2025-12-27 09:35: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