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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决定离婚要提前准备什么

陈* 江苏-盐城 离婚咨询 2025.12.27 08:37:16 492人阅读

夫妻决定离婚要提前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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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夫妻离婚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的准备材料与办理流程存在差异。
法律解析:1.协议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需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诉讼离婚需起草起诉状,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及财产状况的证据,如分居证明、财产清单等。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对离婚方式的选择、协议内容的拟定或诉讼流程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12: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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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两者在准备材料与办理流程上存在明显差异。

1.协议离婚需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需明确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分割方式及债务处理方案等内容,且双方需在协议上签字确认。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按时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诉讼离婚需起草起诉状,起诉状应载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同时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情况及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据,例如分居证明、财产清单、收入证明等。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2025-12-27 11:3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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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的准备事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为冷静期,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准备事项。需起草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等内容。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情况及财产债务状况的证据,例如分居证明、财产清单等。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醒: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并共同办理相关手续,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诉讼离婚需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5-12-27 10:23: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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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需准备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需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内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三十日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需起草起诉状,明确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诉讼请求。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情况、财产及债务状况的证据。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25-12-27 09:5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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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签署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内容。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与离婚协议,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进入三十日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申请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需撰写离婚起诉状,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情况及财产债务状况的证据,如分居证明、财产清单等材料。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25-12-27 09:40:31 回复

【事件经过】男子嫌妻子矮离婚,只因妻子比想象中矮2厘米。身高1米7的男子娶了位自称身高1.60米的女子,后来妻子怀孕后做孕检时,男子给妻子量身高,发现只有1.63米,当时男子就不乐意了,本来自己身高就不高,所以一直想找个高个子的女生,生下的孩子也能拉高身高,现在妻子这么矮,生的孩子肯定高不了,于是想与妻子离婚。【法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并未失效,其与修改后的婚姻法无冲突的部分仍然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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