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调解书内的金额约定未设置固定最高倍数限制。调解书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约定金额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1.调解书的效力核心在于当事人的自愿性与约定合法性。双方基于真实意愿达成的金额条款,若未触碰法律红线或损害第三方利益,即便金额较高,也会得到法律认可。
2.若约定金额明显过高构成显失公平,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变更该约定。
3.当事人确定调解金额时,应秉持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实际损失情况、责任承担比例等因素综合考量,确保约定既符合双方真实意愿,又具备合理性与可执行性。
法律分析:
(1)调解书的金额约定无固定最高倍数限制,其效力核心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该金额约定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2)若调解约定的金额明显过高,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或变更该约定的请求。
(3)确定调解金额时,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实际损失情况、责任承担比例等因素综合考量,确保约定内容既符合双方真实意愿,又具备合理性与可执行性。
提醒:
调解确定金额时需充分评估实际损失及责任,避免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内容;若发现调解金额显失公平,应及时向有权机构申请撤销或变更。
(一)调解书中的金额约定无固定最高倍数限制,由当事人自愿协商确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该约定金额一般有效。
(二)若约定金额明显过高,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不利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变更该约定。
(三)确定调解金额时,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实际损失、责任承担等因素,确保约定具有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调解书对金额的约定没有固定最高限制,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这样的约定就是有效的。
如果约定的金额明显过高,可能会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利益受损的一方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变更该约定。
确定调解金额时,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实际损失、责任承担等因素,确保约定具有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结论:调解书约定的金额无固定最高倍数限制,但需遵循意思自治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若显失公平可请求撤销或变更。
法律解析:调解书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依据民法典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该金额约定即为有效。若约定金额明显过高,超出合理范围构成显失公平,不利方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变更该约定。因此,当事人在确定调解金额时,应结合实际损失、责任承担等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确保约定既符合双方意愿又具有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如果您在调解过程中对金额约定存在疑问,或需要评估约定内容的法律风险,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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