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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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姻诉讼管辖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但存在特殊情形时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婚姻诉讼管辖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具体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时,管辖法院会做相应调整:一是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在婚姻诉讼中对管辖法院的确定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选择管辖法院,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婚姻诉讼的管辖通常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为主要管辖法院,但存在多种例外情形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1.一般管辖原则。婚姻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特殊状态下的管辖。当被告存在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等情形时,婚姻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的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1)婚姻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被告存在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等情形,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醒:
婚姻诉讼中确定管辖法院时,需先核实被告是否有特殊情形及双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的变动情况,若对管辖规则不明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避免因管辖错误导致案件被移送或驳回。
(一)婚姻诉讼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起诉时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若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二)若被告存在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等情况,向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若原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夫妻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夫妻双方均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无经常居住地,向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纠纷起诉时,通常要向被告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就去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对应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要是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原告可以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原告经常居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就去原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夫妻中一方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自己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要去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的地方,就去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地方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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