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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不合理该咋办

何** 天津-静海区 合同违约咨询 2025.12.26 09:03:51 484人阅读

违约责任不合理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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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若察觉违约责任条款有失公平,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共同重新拟定双方认可的合理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发现条款不合理的,可与对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对违约责任内容进行调整。

协商无果时,若认为违约责任远高于实际损失或远低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申请时需提供能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最终由相关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

2025-12-26 13:3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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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违约责任不合理时,当事人可协商调整条款,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违约责任条款不合理时,当事人可采取以下措施。签订合同时发现不合理的,可与对方协商重新约定公平合理的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中发现不合理的,可与对方达成补充协议调整该条款。若协商不成,违约责任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增加。当事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如果遇到违约责任不合理的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6 12:4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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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存在不合理情形时,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调整或司法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签订合同时发现违约责任条款不合理的,应及时与对方协商,重新约定公平合理的违约责任内容,从源头避免后续履行中因条款问题产生纠纷。

2.合同已签订且履行过程中发现违约责任不合理的,可与对方就该条款达成补充协议进行调整,确保条款符合公平原则和实际需求。

3.若协商不成,当事人认为违约责任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若违约责任低于实际损失,可请求增加。当事人需提供能够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由相关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调整及具体调整幅度。

2025-12-26 11:1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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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签订合同时发现违约责任条款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与对方协商,重新约定公平合理的违约责任内容。此举可在合同生效前避免后续因条款失衡产生纠纷。

(2)合同已签订且履行过程中发现违约责任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与对方就该条款达成补充协议,对不合理内容进行调整。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有效修正原条款的不足。

(3)若协商或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调整请求。若违约责任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若低于实际损失,可请求增加。当事人需提供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由相关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调整与否及幅度。

提醒:
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违约责任条款,若后续协商不成需及时收集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是否符合调整条件。

2025-12-26 10:0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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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合同时发现违约责任条款不合理,可与对方协商,重新约定公平合理的违约责任。

(二)合同已签订且履行中发现不合理,可与对方就违约责任条款达成补充协议进行调整。

(三)协商不成时,若认为违约责任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若违约责任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增加。当事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5-12-26 09:18:18 回复

对于工程款逾期支付违约金过高咋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工程款逾期支付违约金过高咋办为防止违约金过高而产生不公平现象,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此规定既体现了公平原则,又体现了一定惩罚性,有利于制止违约现象的发生和对违约者的制裁。在逾期付款纠纷中,债权人的损失如何确定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有没有可遵循的尺度法官如何裁量才恰当笔者对此略加分析。  一、在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不违反法律和产生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遵循其约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法的核心,也是合同能被遵守和履行的前提条件。当事人事先就违约金事项意思表示一致,且该约定违约金比例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会产生明显不公平时,该约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债务人应及时履行债务,以免除或减轻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而不应以原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拖欠债权人货款久久不还,从而造成债权人经营困难。如果对债务人这种逃避债务的行为予以支持,将助长违约者的侥幸心理,造成大量违约现象的发生,不利于市场经济诚信经营环境的形成。  二、实际损失无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违约金比率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确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是指合同一方因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对方有权请求违约方对因违约所产生的损失给予赔偿,它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害和可得利益,但都应有证据能够证明,而且可得利益的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付款纠纷中,债务人如按约定归还货款,从一般善良经营人的角度看,债权人因此依法可得多少可得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逾期付款纠纷争议的标的是金钱给付义务,与民间借贷的标的是相同的。因此,当事人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也应参照此规定,以不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为宜。这是从善良经营人的角度推算债权人因债务人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时的可得最大利益,也是债务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其违约可能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当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因债务人逾期付款给其造成损失高于此规定的另当别论。至于债权人的最小可得利益,应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因此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下均应支持。双方对于违约金如无约定,损失数额又无证据证明,违约金的数额至少为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三、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合同法规定只有在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时,才能要求减少。何为“过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合同法颁布前的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总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条规定,为防止当事人滥用自行约定的权利,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对超出部分,可不予保护。笔者认为,虽然合同法施行后,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已废止,但上述条款与合同法关于对未定违约金予以适度干预的立法本旨并不相悖,仍可作为裁判时的参考。  另外,对当事人违约金的干预还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达地区违约金应适当高些,以与当地高速运转的经济状况相适应。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的办案原则。没有证据的诉讼,是不会得到的支持,没有证据不会认定。一、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因停产所必须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应当获取的正常收益。(1)在工资薪酬方面,对于因拆迁而造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考虑;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以停工期间的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考虑,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应以相关社保法规为准。(2)各种合同违约金,其中包含销售合同违约金和采购合同违约金。楹庭拆迁律师团认为,因拆迁导致合同违约的损失,应在进行解除合同协商的基础上,以审查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考虑。(3)对于企业在停产停业过程中,所导致的贷款还款不能,以及产生的银行贷款逾期利息等,按照实际情况来据实计算。(4)企业经营时的正常收益是指税后的净收益,要参照同行业平均收益率,该企业最近三年的正常收益水平,以及停产停业持续的时间来综合考量和计算。楹庭拆迁律师团是这样认为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停产停业所持续的时间,是指企业接到拆迁通知后,自停产停业之日起,到重建恢复正常经营之日止。(5)对于承租企业的停业损失,以原合同约定的剩余租期来计算。(6)其他因停产停业所产生的损失。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的办案原则。没有证据的诉讼,是不会得到的支持,没有证据不会认定。一、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因停产所必须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应当获取的正常收益。(1)在工资薪酬方面,对于因拆迁而造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考虑;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以停工期间的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考虑,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应以相关社保法规为准。(2)各种合同违约金,其中包含销售合同违约金和采购合同违约金。楹庭拆迁律师团认为,因拆迁导致合同违约的损失,应在进行解除合同协商的基础上,以审查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考虑。(3)对于企业在停产停业过程中,所导致的贷款还款不能,以及产生的银行贷款逾期利息等,按照实际情况来据实计算。(4)企业经营时的正常收益是指税后的净收益,要参照同行业平均收益率,该企业最近三年的正常收益水平,以及停产停业持续的时间来综合考量和计算。楹庭拆迁律师团是这样认为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停产停业所持续的时间,是指企业接到拆迁通知后,自停产停业之日起,到重建恢复正常经营之日止。(5)对于承租企业的停业损失,以原合同约定的剩余租期来计算。(6)其他因停产停业所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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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6 11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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