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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想离,还能不能离婚

张** 西藏-山南 离婚咨询 2025.12.25 19:12:57 336人阅读

夫妻一方不想离,还能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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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一方不想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解析: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若一方不愿离婚,则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此时想离婚的一方可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时,想离婚的一方需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依据。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准予离婚。如果您需要了解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证据收集方法等细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5 23: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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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愿离婚时,另一方仍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法定途径,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若一方明确拒绝离婚,则无法通过协议方式办理,此时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1.准备诉讼材料并提起离婚诉讼。想离婚的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例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证明、实施家庭暴力的出警记录或伤情鉴定报告、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明材料等。

2.配合法院审理流程。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依据。若存在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且经调解无效,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3.首次诉讼未判离时再次起诉。若第一次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已无修复可能,进而判决准予离婚。

2025-12-25 21:5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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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包括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达成一致意愿,若其中一方不愿离婚,则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

(2)提起诉讼离婚时,希望离婚的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将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依据。若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

(4)若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希望离婚的一方需等待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此时人民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准予离婚。

提醒:
若选择诉讼离婚,需注意提前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或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等待六个月再提起诉讼,以提高离婚成功的概率。

2025-12-25 20:5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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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若双方均同意离婚,可选择协议离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二)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无法协议离婚时,想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需提交起诉状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证据。

(三)法院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5-12-25 20:4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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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办理方式,双方达成一致时可选择协议离婚;若一方不愿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时,想离婚的一方需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材料,法院会将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断依据。

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

即使第一次起诉未被法院准许,想离婚的一方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进而判决离婚。

2025-12-25 20:07:2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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