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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存在恶意情形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以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财产交易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且相对人知情,影响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不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交易秩序稳定。如果在债权债务方面遇到类似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5 05: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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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在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影响债权实现时可行使撤销权。若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像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又或是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为他人债务担保且相对人知情,都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此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3.建议债权人密切关注债务人财产动态和交易行为,一旦发现可能影响自身债权实现的恶意情形,及时收集证据。并在知道撤销事由后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避免因超时效导致撤销权丧失。
2025-12-25 04:0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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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债权人撤销权在债务人存在恶意处分财产行为时可行使。如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像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行使该权利。
(2)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如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且相对人知晓该情形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也能请求法院撤销。
(3)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提醒:
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上述恶意行为应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超出行使期限丧失权利,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5 02:2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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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发现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等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时,债权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债务人的行为及对自身债权的影响。
(二)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或为他人债务担保且相对人知情,债权人同样要收集能证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证据。
(三)债权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请求;若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将消灭,所以要注意时间节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5-12-25 01:23: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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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存在恶意情况,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当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像放弃债权、担保或转让财产,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请求撤销。
2.债务人以不合理价格交易或为他人债务担保,影响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情的,债权人也能请求撤销。
3.债权人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行为发生日起五年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2025-12-25 00:14: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