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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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发现对方曾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该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计算。
2.因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履行该协议产生纠纷而起诉的,诉讼时效同样为三年,计算起点是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若需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撤销权将丧失。
结论:离婚后不同财产相关事项的追诉期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把握时效及时维权。
法律解析:
离婚后涉及财产的不同事项,追诉时效存在差异。针对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发现该行为之日起计算。因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或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请求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撤销权将消灭。若你遇到离婚后财产分割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自身权利和时效限制,避免因超过时效而无法维护合法权益。
离婚后涉及财产分割的各类纠纷,对应的权利主张时效并不相同,需根据具体情形准确把握时效起算点,避免因超过法定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利。
1.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该行为之日起计算。
2.因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产生争议,或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若需请求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该期限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撤销。
法律分析:
(1)若一方在离婚后被发现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请求再次分割该部分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计算。
(2)因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产生争议,或者因履行该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而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若想要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该期限则撤销权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提醒:
离婚后涉及财产的不同诉求有不同时效限制,需准确把握对应起算时间以维护自身权益;若对时效细节或权利主张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一)若发现对方在离婚后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应在发现该行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避免超过时效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因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产生纠纷,或对方未按协议履行财产分割义务,需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三)若认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超过一年撤销权将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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