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安置房性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安置房,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二)分割方式先由夫妻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房屋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定。
(三)若一方婚前房屋拆迁所得安置房,另一方婚后未对房屋出资、添附,分割时可能适当偏向房屋原所有人。
(四)涉及房屋居住使用问题,一方无其他住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居住权保障。
(五)对于房屋内装修、家具等添附物,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割或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明确安置房性质,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安置房,即使只登记老公名字,也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分。
2.分割方式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法院会考虑房屋来源、双方贡献等。若一方婚前房拆迁所得,另一方未出资,可能倾向原所有人。
3.居住使用方面,若一方无房,法院或保障其居住权。屋内装修、家具等添附物也会合理分割或补偿,要依具体情况定方案。
结论: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安置房,即便登记在老公名下,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判决,还会保障居住权及合理分割添附物,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分割方案。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安置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分割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房屋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若一方婚前房屋拆迁所得安置房,另一方婚后未出资、添附,可能会适当偏向房屋原所有人。对于居住使用问题,若一方无其他住房,法院会给予一定居住权保障。房屋内装修、家具等添附物也会合理分割或补偿。如果您在安置房离婚分割方面存在疑问,想了解自身权益及应对策略,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婚后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安置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若一方婚前房屋拆迁所得安置房,另一方婚后未出资、添附,分割会适当偏向房屋原所有人。法院还会考虑居住使用问题,对无其他住房一方给予居住权保障,并合理分割或补偿房屋添附物。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双方先自行协商分割方式,达成一致可避免纠纷。
2.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房屋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决。
3.涉及居住使用问题,可提供无房证明等实际情况证据,争取居住权。
4.对于添附物,保留好购买凭证等证据,以便合理分割或获得补偿。
法律分析:
(1)安置房性质的认定是关键。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安置房,即便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
(2)分割途径有协商和法院判决两种。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房屋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多方面因素来裁决。
(3)对于一方婚前房屋拆迁所得安置房,另一方婚后未出资或添附的,法院判决可能倾向房屋原所有人。
(4)在房屋居住使用方面,若一方无其他住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其居住权。房屋内的装修、家具等添附物,也会合理分割或补偿。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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