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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款项属于彩礼,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下,给付方主张返还的,法院会依法支持。
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无需退还,像节日发的红包、带有特殊含义的转账等,一旦完成赠与就不能撤销,受赠方无需返还。
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且数额较大,可能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分手意味着条件未达成,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具体需结合证据判断款项性质和给付目的。
2025-12-22 12: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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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男方提出分手后女方是否退钱,取决于款项的具体性质。
法律解析:
若款项为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若款项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与,一般无需退还。其中,节日红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等属于一般赠与,赠与完成后不能撤销。但以结婚为目的且数额较大的赠与,可能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分手时因结婚条件未成就,男方可要求返还。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证据判断款项性质及给付目的。若您对款项性质认定或返还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利义务。
2025-12-22 11:0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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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分手后,女方是否需要退还相关款项,需根据款项的具体性质判断,不同性质对应不同的法律处理规则。
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若款项属于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下,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此时女方需按照对应的情形退还相应彩礼。
关于恋爱期间赠与的处理。若款项属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例如节日红包、具有特殊含义的小额转账等,这类赠与行为完成后通常无法撤销,女方无需退还。但如果是明确以结婚为目的且数额较大的赠与,可能会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因双方最终未结婚,所附条件未成就,男方可要求返还,具体需结合款项数额、给付时的沟通语境等证据来确定款项性质及给付目的。
2025-12-22 09:5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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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款项为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三种情形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予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后两种情形需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2)若款项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与,需区分一般赠与与附条件赠与。一般赠与如节日红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等,赠与行为完成后不可撤销,女方无需退还。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且数额较大的款项,可能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因分手导致结婚条件未成就,男方可要求返还,具体需结合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证据判断款项性质及给付目的。
提醒:
恋爱期间涉及大额款项往来时,建议明确款项性质并留存证据;若产生纠纷,因案情细节不同处理结果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具体情况。
2025-12-22 08:0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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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款项性质为彩礼,女方是否退还需看具体情况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女方需退还彩礼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女方需退还彩礼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女方需退还彩礼
(二)若款项性质为恋爱期间的赠与,女方是否退还分两种情况
节日红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等一般赠与,女方无需退还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可能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分手时结婚条件未成就,男方可要求返还,需结合款项数额、支付语境等证据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5-12-22 06:16: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