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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退彩礼时,并非仅退还狭义上的彩礼钱,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财物通常都应返还,但恋爱期间的日常小额赠与无需返还,具体返还范围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1.应返还的财物范围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彩礼钱,还涵盖为缔结婚姻赠送的首饰、贵重物品等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财物,这类财物因与婚姻缔结直接相关,若婚姻未能实现,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
2.恋爱期间的日常小额赠与,如小额红包、价值不高的礼物等,一般被视为普通赠与,不具有明确的结婚目的指向性,因此无需返还。
3.判断是否返还及返还范围时,需综合考量财物的用途、赠与时间、当地习俗等因素,例如财物是否用于婚礼筹备、赠与是否发生在订婚前后等,这些因素会影响返还范围的认定。
4.双方可先通过协商确定返还财物的范围和数额,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主张返还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作出裁判。
2025-12-22 08: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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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订婚退彩礼的范围不限于狭义的彩礼。根据法律规定,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财物均应返还,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彩礼钱,以及为缔结婚姻赠送的首饰、贵重物品等。
(2)恋爱期间的日常小额赠与无需返还。例如小额红包、价值不高的礼物等,这类赠与通常被视为一般赠与,不具有以结婚为目的的指向性,因此不在返还范围内。
(3)返还的判断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在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时,需结合财物的用途、赠与时间、当地习俗等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4)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与诉讼。双方可先通过协商确定返还财物的范围和数额;若协商不成,主张返还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判。
提醒:
处理订婚退彩礼纠纷时,需注意留存财物给付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购买凭证等,明确区分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和一般日常赠与,避免因证据不足或范围认定不清导致权益受损。
2025-12-22 07:2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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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应返还的财物范围。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财物均需返还,除传统彩礼钱外,为缔结婚姻赠送的贵重首饰、高价物品等都属于此范畴。
(二)区分无需返还的情形。恋爱期间的日常小额赠与,如小额红包、价值不高的礼物等,属于一般赠与,无需返还。
(三)通过合理途径解决纠纷。双方可先协商确定返还的范围和数额,协商不成时,主张返还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财物用途、赠与时间、当地习俗等因素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5-12-22 05: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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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时需返还的财物不限于传统认知中的彩礼钱款。按照法律规定,凡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赠送的财物都应返还,包括首饰、贵重物品等非现金类财物也在此列。
恋爱期间的日常小额赠与无需返还,比如小额红包、价值不高的礼物等,这类赠与通常被视为一般人情往来,不与婚姻目的直接关联。
判断是否返还及返还范围时,需综合考虑财物的用途、赠与时间、当地习俗等实际因素,确保结果符合情理与法律要求。
双方可先协商确定返还的财物范围和数额,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主张返还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判。
2025-12-22 04:3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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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订婚后退彩礼时,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财物(含彩礼钱、贵重首饰等)应返还,但恋爱期间日常小额赠与无需返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此处的彩礼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彩礼钱,还包括为缔结婚姻而赠送的贵重首饰、大额财物等,这些财物因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于彩礼范畴,应当返还。而恋爱期间的日常小额赠与,如小额红包、价值不高的日常礼物等,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附加结婚条件,无需返还。在判断是否返还及返还范围时,需综合考虑财物的用途、赠与时间、当地习俗等因素。双方可先协商确定返还财物的范围和数额,若协商不成,主张返还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判。若你对彩礼返还的具体范围或数额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2025-12-22 04:29: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