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众斗殴罪,是指为私仇、为报复、为争霸一方等结成帮伙进行斗殴的行为。
2、具体内容:
聚众,是由聚首纠集三人以上的人;
斗殴,是指相互之间打架、争斗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管理;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首要分子(俗称“聚首”)纠集特定或不特定的三人以上;
2、首要分子有寻私仇、图报复、争地盘等行为;
3、有斗殴的行为。
聚众不斗殴、斗殴未聚重,均不构成本罪,只有先聚众,而后斗殴才能构成本罪。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聚众而又斗殴,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聚众斗殴而追求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聚众斗殴罪,刑法规定:
一、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4、持械斗殴的。
三、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聚众斗殴会有什么惩罚的答案
专业解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聚众斗殴也是会构成犯罪的,只不过是有可能会按照从犯来从轻处罚。因为正常的成年人甚至是在校的学生对于聚众斗殴这件事情都是知道的,所谓的不知情,只不过是不知道具体的聚众斗殴的原因,一味的听从别人的教唆而已,这不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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