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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算出来的

杨* 江西-九江 人身侵权咨询 2025.12.13 23:56:23 455人阅读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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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双十级伤残赔偿金额需结合具体赔偿项目及实际情况综合计算,无统一固定标准。

法律解析:
双十级伤残赔偿需综合多项因素确定,具体如下。一是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二是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三是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结合护理期限确定。四是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赔偿年限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双十级伤残的赔偿指数通常在百分之十一到百分之十三之间,具体需结合案情确定。赔偿年限方面,六十周岁以下的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外还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其他费用,需结合具体案情确定。由于赔偿计算涉及多项细节,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赔偿金额计算结果。

2025-12-14 05:3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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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需结合具体案件因素综合计算,核心在于明确赔偿项目及各项目的计算标准,其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尤为关键。

1.明确赔偿项目
双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此外还可能涉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其他费用,需依据具体案情补充确认。

2.基础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确定,需留存完整的费用凭证。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计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收入按因误工实际减少的金额核算。
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结合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需根据伤情恢复情况或专业鉴定意见认定。

3.残疾赔偿金的计算要点
残疾赔偿金是双十级伤残赔偿的核心部分,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赔偿年限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双十级伤残的赔偿指数通常在11%至13%区间,具体数值需结合伤残对日常生活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
赔偿年限方面,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其他索赔注意事项
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其他费用需结合被扶养人年龄、扶养义务人数等实际情况综合计算。
所有赔偿项目的主张均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支撑,如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护理协议等,建议索赔前提前准备齐全相关材料。

2025-12-14 05:17: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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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需保留医疗票据作为赔偿依据。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收入状况按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无固定收入,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结合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需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根据伤情恢复情况出具意见。

(4)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赔偿年限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双十级伤残的赔偿指数通常在11%至13%之间,具体需结合伤残对日常生活的影响程度确定。赔偿年限方面,60周岁以下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5)其他费用: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需根据具体案情确定,例如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考虑被扶养人的年龄及扶养义务人的情况。

提醒:
双十级伤残赔偿计算涉及多个变量,不同地区的收入标准、伤残指数认定存在差异,建议保存所有医疗及收入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主张。

2025-12-14 03:5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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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结合护理期限确定。
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赔偿年限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双十级伤残赔偿指数通常在11%至13%之间,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下为20年,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二)考虑其他赔偿项目
除上述项目外,还需结合具体案情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5-12-14 03:1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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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级伤残赔偿需综合多方面情况核算,首先要明确各项赔偿类目。

医疗费用按实际产生的金额确定。

误工费用结合误工时长与收入状况计算,时长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收入按实际减少的部分核算。

护理费用参考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再根据护理期限确定。

残疾赔偿金是重点,计算方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当年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纯收入乘以赔偿年限和伤残指数。双十级伤残指数通常在11%至13%之间,具体依案情调整;年限上60岁以下按20年算,60至75岁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5年算。

此外,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其他费用,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

2025-12-14 01:53:34 回复

解答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没有具体的数额规定,按照以下赔偿项目进行计算: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5、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6、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7、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8、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10、丧葬费。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11、死亡赔偿金。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12、生活费。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13、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解答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没有具体的数额规定,按照以下赔偿项目进行计算: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5、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6、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7、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8、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10、丧葬费。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11、死亡赔偿金。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12、生活费。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13、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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