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后公婆买房写女方名,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范畴,公婆出资登记女方名下可视作赠与行为,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2)若公婆明确表示仅赠与女方个人,如存在书面赠与协议指明此点,该房产则为女方个人财产。因此有无明确证据证明赠与指向女方个人是判断房产归属的关键,缺乏此类证据大概率认定为共同财产。
提醒:
公婆赠与房产时,建议明确赠与意愿并保留相关证据。夫妻双方遇到类似财产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公婆可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指明仅赠与女方,并保留好协议。
(二)若没有明确证据表明是赠与女方个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1.婚后公婆买房写女方名,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若公婆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个人,比如有书面协议说明,那房产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3.关键在于有无证据证明公婆赠与指向女方个人,没有的话大概率按共同财产处理。
结论:
婚后公婆买房写女方名,若无明确证据表明仅赠与女方个人,房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有书面协议等明确指向女方个人,则为女方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这一行为可看作是赠与。在没有特别声明的情况下,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要是公婆通过书面赠与协议等方式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个人,那么房产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所以,判断房产归属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能证明公婆赠与指向女方个人的证据。如果在这方面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