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三门峡法律咨询 > 三门峡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共同财产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共同财产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田* 河南-三门峡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13 04:50:19 373人阅读

共同财产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其他人都在看:
三门峡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三门峡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共同财产争议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该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另一方发现后要求重新分割,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但从权利受损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3.诉讼时效会因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提起诉讼或仲裁等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2025-12-13 11:00: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共同财产争议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夫妻一方有隐藏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另一方发现后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但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诉讼时效可因特定情形中断并重新计算。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共同财产争议中,通常以三年作为诉讼时效的时长,起始点是权利人知晓自身权利被损害以及明确义务人是谁。当夫妻一方做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这类行为时,另一方发现后去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同样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不过,从权利实际受到损害那天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了二十年,法院原则上就不再提供保护了,当然存在特殊情况时,法院会根据权利人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另外,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答应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会中断,然后重新开始计算。如果您在共同财产方面遇到复杂的法律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3 09:04:44 回复
咨询我

1.共同财产争议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若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另一方发现后请求再次分割,诉讼时效也是三年。
2.自权利受损之日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决定延长。
3.诉讼时效会因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起诉或申请仲裁等情形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解决措施和建议:权利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发现权利受损尽快收集证据并主张权利。在时效期间内积极与义务人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2025-12-13 08:02:2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共同财产争议通常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开始计算。这意味着当发现相关权益受侵害后,要在三年内采取法律行动。
(2)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另一方发现后请求再次分割,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但如果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3)诉讼时效会因向义务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提起诉讼或仲裁等情况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提醒:
遇到共同财产争议要及时行使权利,注意诉讼时效。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13 06:22:36 回复
咨询我

(一)若要维护自身在共同财产方面的权益,需留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要在该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
(二)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尽快收集证据,在三年内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
(三)当出现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向对方提出履行请求等,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5-12-13 05:33:5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劳动争议诉讼的诉讼费如何收取劳动争议诉讼费的收取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规定: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其中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随着经济的发展,该费用可能有变化)。相关知识:劳动争议调解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面,这是由于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审判、仲裁活动不同,调解活动参加人不具有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另一方面,对调解协议的履行,《劳动法》第80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1条都是这样规定的: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如果不履行协议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也说明,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是主要依靠当事人之间的承诺、信任,以及道德规范的约束,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因此,当事人任何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时,无论是另一方当事人还是调解委员会都不能强迫履行协议。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劳动争议诉讼的诉讼费如何收取劳动争议诉讼费的收取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规定: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其中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随着经济的发展,该费用可能有变化)。相关知识:劳动争议调解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面,这是由于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审判、仲裁活动不同,调解活动参加人不具有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另一方面,对调解协议的履行,《劳动法》第80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1条都是这样规定的: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如果不履行协议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也说明,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是主要依靠当事人之间的承诺、信任,以及道德规范的约束,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因此,当事人任何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时,无论是另一方当事人还是调解委员会都不能强迫履行协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