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营运车出事故的误工费(停运损失)无固定标准金额,按车辆实际停运期间净收入计算,有争议可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故意拖延维修扩大的损失侵权人可不承担。
法律解析:
营运车出事故后的停运损失赔偿,以车辆实际停运期间净收入为依据。计算时要结合车辆运营平均日收入和停运天数,平均日收入可参考同行业标准,也能凭借事故发生前的运营流水、财务报表等证据确定。若双方对停运损失存在争议,可借助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赔偿需具备合理依据,车辆维修期间应是合理必要的,若故意拖延维修造成损失扩大,这部分损失侵权人无需承担。如果您在营运车停运损失赔偿方面遇到问题,或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营运车事故误工费即停运损失无固定标准,按车辆实际停运期间净收入计算。
1.计算方法:计算时要考虑车辆运营平均日收入和停运天数。平均日收入可参考同行业标准,也可凭借事故发生前的运营流水、财务报表等证据确定。
2.争议解决:若双方对停运损失存在争议,可找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赔偿依据:赔偿需有合理依据,车辆维修期应合理必要,故意拖延维修扩大的损失部分,侵权人无需承担。
建议运营者平时保留好运营流水和财务报表等资料,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准确计算损失。发生争议时及时找专业机构评估,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分析:
(1)营运车出事故后的误工费也就是停运损失,没有固定的金额标准,是以车辆实际停运期间的净收入来计算的。
(2)计算停运损失时,重点要考虑车辆运营的平均日收入和停运天数。平均日收入确定方式多样,可参考同行业标准,也可凭借事故发生前一段时间的运营流水、财务报表等证据来明确。
(3)当双方对停运损失存在争议时,可以借助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4)赔偿需具备合理依据,车辆维修期间应合理必要,故意拖延维修导致扩大的损失部分,侵权人无需承担。
提醒:
主张停运损失要提供充分证据,维修应及时合理,避免扩大损失,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计算停运损失时,可先确定车辆运营的平均日收入,能参考同行业标准,也可准备事故发生前一段时间的运营流水、财务报表等证据来确定。
(二)结合实际的停运天数,用平均日收入乘以停运天数得出具体的停运损失金额。
(三)若双方对停运损失存在争议,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四)维修车辆应保证时间合理必要,避免故意拖延维修扩大损失,否则侵权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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